广东率先试点事业单位改革 破除人员身份终身化 (3)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时期和攻坚时期,及时出台了指导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广东将继续按照指导意见精神,坚定不移地把事业单位改革引向深入。结合广东省实际,我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首先,进一步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当前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一方面,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仍然习惯于现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服务主体,也承载着机关的前置性审批等事项,提供公共服务的动力和活力不足。广东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取消或下放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事权,理清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的职责边界,不断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这些改革措施,有些涉及到国家层面的制度规定,需要中央和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其次,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格局。目前社会事业的举办主体仍以国家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将事业单位改革纳入社会建设大局中统筹部署,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自治能力,推动公共服务由国家包办转向由公共部门、市场和社会共同供给,最终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建议国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制度设计,大力鼓励社会力量进入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形成多元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格局。
其三,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破解改革难点问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触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矛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等配套政策支撑。如养老保险改革瓶颈、“转企”后“事企待遇差距大”、部分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转型等问题,都需要从政策操作层面加强研究,破解难题。(作者为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肖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