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广东成就得益于市场取向改革所形成竞争力(2)
龙年新年头上,有媒体曝出:外企茗莎公司准备落户广东,但10多个部门的一个个公章,如同一道道坎横在企业面前,注册近一年仍未成功。
“如果说20年前小平南巡解决的是姓‘社’姓‘资’的意识形态问题,那么本轮改革则是要突破既有的部门权力和利益格局。”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一针见血。
“没有革自己命的决心和勇气,就难以突破与科学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权力利益格局,难以闯过改革的‘深水区’。”省长朱小丹态度鲜明,决心坚定。
广东抓准“牛鼻子”,制定实施了《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把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客观标准,并与干部管理使用和领导班子建设挂钩,“让善于改革的人上,让不善于改革的人下”。
有了这个“指挥棒”,干部们更有底了!4月,在相关部门的重视下,茗莎公司终于通过了企业材料审核关,完成了东莞分公司的登记落户。
让错位的正位: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加大向社会转移职能力度,形成政府、社会互补互动的治理新格局
——“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凡是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要逐步地交给它们。”
发展起来了的问题,不比不发展的时候少。
2011年7月14日上午,增城“6·11”事件之后一个月,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代表省委、省政府宣读新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他说,改革开放使经济基础发生剧变,传统“计划式”的社会治理结构难以适应时代发展,单纯依赖政府,造成了很多社会治理的缺位、真空,“经济和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流弊甚重。”
接长社会这条“腿”,形成政府行政职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互动的治理新格局,首先要敢于把政府手上那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职能,“转”出来让社会组织“接力”。
在广州,从海珠区政府出资200万元,向启创社工服务中心购买了3条街道和两所中学的青少年服务项目起步,到2011年,市、区(县级市)财政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高达7635万元,服务范围涉及家庭服务、长者服务、残障康复、劳动就业、社区自治等领域。
目前,广东明确交给社会组织的职能达130余项,11%的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的职能,9%的社会组织有政府购买服务。仅2011年,全省性社会团体共承担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394项,获得政府补助1.25亿元。
政府原先职能的空白,也要敢于让社会组织“填补”。
去年8月5日,东莞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松绑”——可直接申请登记,不再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做“婆家”。随后的10月1日,热心助学20多年的企业家张坤接到通知,其期盼已久的“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终于获批成立。
截至2011年底,广东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30535个,从业人员42万多人。然而,社会建设的起步阶段,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不完善。广东省政协的调研显示,目前能够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仅占15%。
对此,广东当政者的态度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让它们“在游泳中学会游泳”。“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凡是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要逐步地交给它们。”
改革中,广东各地很多部门被“并”掉了,“简”没了,社会工作委员会是唯一新增的部门。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121个县(市、区)全部设立社会工作机构。
广东省社工委一经成立,就牵头制定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7+1”文件;力争到“十二五”末,每1万人中有5个以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达到常住人口的10%,即约1000万人。
广东立项由财政出钱,建立社会组织孵育专项资金。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市南海区等纷纷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其中广州市的孵化基地已有19家社会组织进驻。
“我们的注册资金只有3000多元。”小慧所在的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悦城社区友爱互助中心,于今年2月份由居委会发起成立。换作几年前,她不敢想象,社会组织要登记注册,“门槛可以这么低”。
眼下,广东正着手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已评估省本级和广州的社会组织313个;80%以上的社会组织已建立相关诚信自律制度。
让缺位的到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快建设幸福广东
——“向市场、向社会放权的目的,是为了把自己该管的管优、管好,建设服务型政府。”
“真是松了一口气,不仅患者得实惠,医生再也不用‘搞创收’了!”惠州市汝湖卫生院院长王群雄的话,讲的是当地医改中,由政府财政给基层医院“兜底”,并且实施绩效工资的好处。
像惠州一样,截至去年9月底,广东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院已打破自找饭碗、以药养医,实现财政供养,回归公益性。改革后,基层医务人员收入普涨30%,群众看病贵明显缓解,一般诊疗自付低至3元。
政府向市场、向社会放权的目的,是为了腾出手脚,把自己该管的管优、管好,建设服务型政府。
根据经济学有关观点,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是经济收益阶段和生活多样化阶段的分界点,又是“收入—幸福关系曲线”的拐点。
“如果错误地把发展手段当成了目的,就会偏离为人民谋幸福的初衷,导致人民难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的甚至会损害群众根本利益。”随着认识的深化,“幸福广东”作为执政目标,已经成为广东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十一五”时期,广东一系列围绕民生福祉的举措稳步推进。财政民生投入5年累计近1万亿元;2011年,全省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达4233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3%。其中,投入352亿元支持“十件民生实事”,带动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超过千亿元。
欠发达地区虽然财力有限,幸福建设却不输人后。“一个带有大片农村的特区”,是汕头市委书记李锋对汕头的清醒认识。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汕头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待遇。
在粤西,湛江市率先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并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服务管理,力求破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在粤北,韶关市不遗余力投入教育,连续多年教育支出实现两位数增长,已成为韶关市第一大公共财政支出。
统计显示,2006年至2010年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指数,珠三角地区年均提高0.85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年均提高0.36个百分点。
广东还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为2700万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普惠性公共服务:每年投入80多亿元,让339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去年,有近1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积分入户广东。
广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使城镇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的特殊困难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记者 王楚 贺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