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探索近20年 推动者称须划清公私界线(2)
再出发:公车姓公不姓私
公车改革的推动者普遍认为,公车改革不是要取消全部公车,一些工作中必不可缺的公务用车是可以保留的,但是必须划清“公用”和“私用”的界线,克服特权思想。建立在有效监督约束机制基础上的协同推进,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
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车问题的根源在于公权力的私用。南京市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许益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车问题不是“车”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更确切地说是“权”的问题。就公车改革而言,要把制度设计的重心放在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上,放在防止公权私用和滥用上。
车改专家表示,要想杜绝公车私用,最有效的办法是将公车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如果公众能够很容易识别出公车,就能有效监督公车使用,那么公车滥用、私用的可能性就会减少。
广州市民区少坤在街头义务监督“公车私用”已达6年之久,曾经发现并“解救”百余辆被挪作私用的公车。区少坤坦言,并不是所有的公车,都像警车那么好认。由于很多公车没有明显的标志,外观上与普通私车无异,导致一般市民对公车“监督无门”。区少坤希望,广州市政府能出台一项强制性规定:在公车车牌上统一印上“粤O(公)”字样。可喜的是已有部分实施车改的城市意识到公开公务车身份的必要性,开始采取行动为公务车添加必要的标志。
推动公车使用信息公开并完善问责制度,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广州市纪委为本刊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广州市启用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北斗系统”后,可以较好地掌握被监管公车的使用信息。
曾受邀参观“北斗系统”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告诉记者,这套系统的使用,表明了相关部门对公车改革的决心,但是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公车定位监控技术无论多么尖端,仍只是“内部监管”,相关监控信息并不为公众所掌握。
韩志鹏表示,对公务车的监管不应局限于政府内部,相关举措应更透明、更公开,把公务车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车改专家们也在呼吁完善公车采购预算公开制度。广东省政协委员廖明光主张,各单位的用车经费应当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布;如果经费超支,应当对公众有所交代,不能仅仅公布一个数字了事;如果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更应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货币化改革中的车补不应该发到人头,而是要发到单位,采取预算制,由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如有公务人员外出开会出差,则必须实报实销。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地实际明确哪些领导才有配专车的权利,办什么事才能坐公车。
有效的约束机制还应当包括在改革前和改革中广泛征求民意。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倪星认为,有些地方将公车改革“简化”为机关的内部管理问题,改革方案没有经过公共听证和征求民意,搞所谓的“低调”改革。这是不对的,没有民众的参与,公车改革很难得到广泛认可。
在倪星看来,公车改革方案应该有一个公共讨论的过程,给不同的声音提供讨论的舞台,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共识。
协同推进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也是公车治理的重点领域,协同推进是公车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参公(即参照公务员)”等多种类别,车改专家建议,针对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也应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分门别类,根据其职能和需要,事业单位车改措施可以有所区分。
韩志鹏认为,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车改措施,应该参照党政机关的车改办法来实施;而针对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其车辆经费的实际来源采取不同的车改措施。
“但不管怎么说,只要单位的性质是公有的,只要车不是掏私人腰包买的,那么都需要纳入车改的范围。”韩志鹏说。
倪星表示,事业单位的车改比较复杂,应该与事业单位整体改革协调推进。伴随事业单位整体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以后会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会逐步转为企业,而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则更为复杂些。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划,公益类事业单位又被细分。“公益一类”以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小学为代表,由各级财政兜底,确保公益性,车改的分类和定性也相对清晰;而大学被划入“公益二类”,财政只给予一部分拨款。这类单位的车改情况更复杂些,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倪星表示,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也应真正回到“公务用车”的题中应有之义,即只有真正的工作所需,才可以用车,工作之外的用车是绝对不应允许的。
而对于国有企业,有关专家也纷纷指出了车改的迫切性。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主张,要对公车实行全面改革,国有企业也要跟着改,否则,一些公务人员可能会要求企业、基层派车满足他们的用车需求。
几个月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作出严格规范,其中包括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以及不得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发放用车补贴。之前国务院国资委还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曾经指出,公车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坚持市场化、社会化,采取适度、公平的货币化手段,改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机制和提供方式”。据悉,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全国公务用车改革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待时机成熟时,将出台具体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由此可见,全国范围内的公车改革方案值得期待。在方案出台之前,应当鼓励地方按照中央精神和民意期待,在各方的严格监督下进行改革探索。
清华大学廉政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表示,公车改革未来的出路是通过全国统一步伐的改革,实现公车管理模式的根本变革。(《半月谈》2012年第17期,记者 张建华 蔡玉高 商意盈 闫起磊 秦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