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探索近20年 推动者称须划清公私界线(3)
公车改革还需把好三关
公车改革已经探索多年,从各地公布的车改办法来看,思路不可谓不广,模式不可谓不丰,有些地方甚至不惜投巨资研发高科技车管系统以监控公车使用,但似乎仍然不能平息公众对公车的质疑。要改变这一状况,赢得公众支持,公车改革还需把好三关。
公车改革首先要把好采购分配关。
把好采购分配关针对的是公车超标超配的问题。从目前看,公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明确的,公车改革不是取消全部公车,既然保留了必要的公务用车,就必然面临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能使用公车、使用什么样的公车的问题。
对于公车配备,一些地方往往强调工作的需要,导致公车超配超标问题不断出现。在地方车改探索的实践中,各地完全可以从省级层面明确规定公车配备的标准,明确哪些人可以有专车。本着因“公”、为“公”的目的,地方公车改革要让更多的公车因公务需求设车和用车,尤其要克服特权思想。
其次公车改革要把好使用关。
公车私用和滥用是公车腐败的突出表现。近年来,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公车私用不仅与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相背离,大大增加车辆的运行成本,而且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党群干群关系。
把好公车使用关就是要明确在什么情况下能使用公车,建立科学的公车调度和使用规范。必须不断细化管理制度,让公车的标志更明显,更加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规范车辆使用登记、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工作流程,堵塞日常管理漏洞,防范公车私用和滥用的发生。
同时只有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内外并举的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才能使公车私用行为无处藏身。
最后公车改革还需把好决策关。
民意是改革的基础。有效的公车改革应当避免“闭门决策”的封闭思维,改革方案出炉前应当广泛征求民意。流程的公开化、透明化除了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还可以使改革获得更多公众的支持和理解。
民心齐,泰山移。当我们有了更加明确的改革思路,有了更大的改革决心,有了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公车改革必将会获得成功。(文 徐学伟 张建华)
他山之石
芬兰如何管公车
在芬兰,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各部门长期严格控制运作经费。尤其是近年来受欧债危机和世界经济不振的影响,芬兰政府紧缩财政,政府各部门更是加大了经费控制的力度。作为经费开支的重要部分,芬兰对公车制定了明确的管理条例,严格控制公车数量,减少公车使用,避免公车私用。
措施得力 减少公车使用
在芬兰,政府机构公车数量极少,除总统、议会议长和总理外,只有正部长级以上的官员才能配备专车和司机。其他官员和议员使用公车,必须从政府办公厅行政司的车辆调配中心预定。预定的公车只能进行公务活动,不得私用。
芬兰2006年通过了一份关于内阁成员的工资及补贴的议案,专门规定,部长可以使用公车在国内因公出差,但其无权让包括亲属在内的其他人使用公车。
对于无权使用公车的官员和议员,需要公务外出时,可以使用自己的私车,获得补偿,也可以使用财务部门发放的出租车券搭乘出租车。如使用私车公出,公务员事后需以书面形式向所在财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领取补贴。这些措施有效地控制了芬兰公车数量,减少了公车使用,既节省了政府开支,又保证了办公效率。
与此同时,公务员上下班的交通费用一律自理。芬兰政府鼓励公务员乘坐公交车上下班,既环保又节省开支。据芬兰媒体报道,今年5月,芬兰外交部长、环境部长等人曾表示,愿意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及步行上下班。
记者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采访时,也曾看到时任贸工部长的佩卡里宁以及现任欧洲事务与外贸部长的斯图布等高官,从总统府或内阁大楼出来后,独自步行返回两公里外自己的办公室。
有章可循 避免公车私用
2006年通过的关于内阁成员的工资及补贴议案规定,出于安全考虑,部长可以用公车办私事,但只能偶尔使用,并对此设有严格限制。
首先,只有政府部门和机构中的最高官员才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偶尔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其次,公车私用应照章纳税。公车私用(包括上下班)属于额外福利,相当于增加了个人收入,必须按税务局每年制定的额外福利税率,照章纳税。
按规定,在每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后,官员必须在汽车的行驶日志上记录公里数。各政府部门每年应向税务局提交官员使用公车办私事公里数的证明,以供报税之用。同时,官员应向税务局如实申报其所得额外用车福利的价值,并按税务局规定的税率纳税。
以部长级官员使用的价格在8.6万欧元左右的奥迪A6为例。按照芬兰税务局提供的方法计算,由国家支付所有使用费用的公车,2010年~2012年度每月的用车福利价值约为1440欧元。芬兰实行累进制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所得税税率最高可达60%。芬兰的高级官员属于高收入者。
假设一位官员的所得税税率是50%,每月缴纳的用车福利部分的税为720欧元,每年则高达8640欧元。这部分费用完全不低于自己开车或乘坐出租车的费用。由此可见,在芬兰,公车私用基本上无利可图。相关规定有效地杜绝了高官在公车上以权谋私的现象。
除此之外,芬兰还有严格的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行为准则,使公务员不致因公车私用等小事触犯法律。
公开透明 接受舆论监督
公开和透明是芬兰政府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芬兰公务员的工资以及补贴同样公开透明,以保证每位公民的知情权。民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和议会图书馆等途径,便捷地了解和监督政府的工作。
芬兰媒体对政府官员的监督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涉及三公消费等敏感问题。例如,2011年7月,芬兰电视四台率先披露了几名议员过度使用出租车的情况。随后,这条消息被芬兰众多媒体转载。此事导致芬兰议会的财务部门不得不考虑对议员搭乘出租车进行限制。
此外,芬兰社会具备良好的道德风尚。在芬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及侵吞社会财富等行为被视为不义之举。社会的公开透明,使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公众和媒体的目光下,任何不良行为一经曝光,官员就会名誉扫地,甚至丢官和锒铛入狱。
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以及舆论的监督,有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因而,芬兰政府官员和公务员极少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公车私用等不当现象自然少之又少。(本刊驻赫尔辛基记者 赵长春 徐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