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官员建议整合机构成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2)
反腐机构之横向整合
2012年9月,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甫一成立,便引来社会关注。廉政办公室下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等4个部门,并成为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的派驻机构,接受这些部门的对口业务指导。廉政办公室成立之后,横琴新区将不再单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机构。
对这一项新的改革尝试,广东省纪检部门显得尤为低调,甚至很少对外宣传横琴反腐机构整合。
但这并不能减少舆论的关注。媒体将上述廉政办公室比喻成内地版的“廉政公署”。它整合了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整体防治腐败的机构。
但这一创新很快就产生新的问题。如果按照现行宪法规定和党政机制的运行规律,横琴新区廉政办的推广将遇到很大的挑战,因为它不仅涉及政党运行机制,还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司法上的衔接问题。
比如,纪检监察属于党委系统,审计属于行政系统,检察则属于司法系统,如果三者合并,就要修改宪法、党章以及监察法,否则改革就缺乏法律支撑。
对于反腐败机构的横向整合,中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组长赵中权建议,对现有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反腐败专门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作为相对独立的反腐专门机构。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保持谨慎乐观。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反腐机构横向改革难度最大。因为涉及党务系统(中央纪委)、政府系统(监察部与预防腐败局)以及司法系统(检察院),改革需要三大系统达成一致,这不同于一般的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