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军事立法取得历史性成就(2)
2012年10月24日 09:37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铸牢军魂,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记者: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的形势下,我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保持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和本色,胜利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军事立法工作在这方面发挥了什么作用?
王黎红:军事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现到军事法规制度中,并以法的强制力保证其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军事立法紧跟党的理论创新发展步伐,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纳入军事法规,使之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全体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通过修订《政治工作条例》《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等一批重要军事法规,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军事法规,与时俱进地发展完善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重大制度,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军队党建方面法规建设情况。
王黎红:根据胡主席关于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军委总部先后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军队党内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军队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为确保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部队,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制度保证。
【编辑: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