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用法律回击钓鱼岛领土争端 日实际控制受挑战(3)
不足的存在
要造“势”,就要加强存在。这里既有军事和行政的存在,也有民间的存在。其中的每一个存在,都有可能成为国际法上的证据。
在钓鱼岛冲突中,中国政府展示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辖:公布钓鱼岛地理坐标,发布海洋环境预报,以及海监、渔政船常态巡航。此前,在黄岩岛冲突中,中国还播报了争议海域的天气预报。
10月中旬,7艘远海归来的北海舰队船只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从钓鱼岛正南沿该岛绕了半圈。军事、政府和民间存在结合,构成了一个互为依托的存在链条。
但从整体上看,中国在钓鱼岛仍然处于宣示主权的状态。无论是海监还是渔政的出现,传递出的仍然是“我可以来”、而不是“你不能来”的信息。并且,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都小心翼翼地避免长时间越过12海里的“红线”,被业内称为“核心圈外的存在”。
而在南沙,中国的存在更为单一。除了美济礁的泻湖里养了一些鱼,中国在实际控制的其他6个岛礁的存在,还只是停留在军事层面。比以前稍有长进的是,随着海监和渔政近些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公务船巡航南沙的频率正在增加,为远道而来的中国渔民提供了越来越及时的保护,保住了中国在这片水域为数不多的民间存在。
但周边国家在南沙岛礁的存在,已经挺进“深水区”:从上世纪70年代的军事占领,发展为如今集行政区划、民用设施、社会制度以及移民的综合存 在。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些移民已经在岛礁上代代相传。他说,这种根深蒂固的民事存在,在国际法上具有难以抗拒的说服力。
过去,由于外交上的一些顾虑,中国错过了一些加强存在的机会。许森安说,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打算在美济礁上建一座机场,菲律宾为此骚扰了一个多月。最后,该计划被叫停,原因是“得不偿失”。
现在,在南沙岛礁,越南和菲律宾都有了自己的机场,唯独中国没有。许森安说,如果在南沙有一座机场,中国在南沙的调度就会大不一样。他说,美济礁上有两条优良的天然跑道。
在岛礁争端上,国际判决有一个越来越明显的趋势,即实际控制的证据效力,要高于历史证据。2008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因为白礁的归属打了一场国际官司,最终,这个由马来西亚最早发现并命名的地方,被判给了对该礁实际控制的新加坡。
三沙市的成立,被人们寄予厚望。一位受访学者表示,行政区划的意义,在于激发出政府部门的绩效意识,从而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与南沙自身的资源结合起来,就能培育出生机勃勃的存在。
三沙市成立以后,很多人在寻找去三沙发展的机会。但对普通人来说,三沙依然是一趟艰难之旅,相关部门还在外交、生态与发展之间努力寻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