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标准”要求,空气质量指标由过去的三项,拓展至六项,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
“广东的监测将分三步走。”钟流举介绍,“2012年珠三角9市加顺德区率先实现PM2.5、臭氧在内的6种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常规监测能力;2013年,全省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即在珠三角的基础上再增加汕头、湛江、韶关。到2014年,剩下的地市全部实现常规监测,较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至于PM2.5的数据发布,钟流举表示,“国家公布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之日,就是数据发布之时。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16个站点将率先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后,及时对外公布;非珠三角的其它城市在常规监测能力形成之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对外公布。”
需增约1亿元设备投入
钟流举表示,根据国家的要求,要实现PM2.5的监测主要不是靠增加监测站点,而是在原来的国控空气监测点的基础上安装设备。
他透露,我省现有97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穗深两市所有国控监测点全部具备了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其中广州有10个、深圳有8个。东莞、佛山市各有5个和8个国控监测点,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等市各有1—2个国控监测点基本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不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
“要在全省按时做好监测PM2.5的准备,最主要的是增加设备投入。”钟流举表示,估计全省97个国控监测点共需要增加投入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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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披露部分地区PM2.5数据
事实上,除了已有国控站点在近两年先行先试监测PM2.5,广东已有用于研究探索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点在监测PM2.5,并持续了6年。
2005年,粤港两地环保部门共同设立了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网,当中的16个站点都在稳定监测臭氧,并有位于万顷沙、惠州、从化的3个站点对PM2.5做常规监测。其中臭氧的监测结果通过每年两次的《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报告》公开。但PM2.5并未公布监测结果。
根据环保部的征求意见稿,PM2.5的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将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相同。
昨日,钟流举首度透露,根据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3个站点的PM2.5监测数据统计,其中城区的PM2.5年均值在0.037毫克/立方米到0.047毫克/立方米之间,城郊的PM2.5年均值在0.032毫克/立方米到0.061毫克/立方米之间。“超过了国家征求意见稿0.035毫克/立方米的标准,但比较靠近。”
为什么城郊的最高年均值要超过城区?钟流举表示,这是因为PM2.5很容易漂移,“PM2.5直径连头发的1/20都不到,所以不像二氧化硫污染那样局地性分布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