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最具影响力群体——美德人物
超越感动
一个个朴素的故事,抒写着美丽人生的传奇,我们被久久地感动;一颗颗平凡的良心,映照着人间美德的光彩,社会在热情地歌颂;一波波深刻的反思,表达着道德失落的焦虑,媒体正急切地寻找。
然而,当感动的潮水漫上堤坝,当歌颂的激情澎湃而过,当寻找的脚步来来去去,我们是否已经从中积淀了更为丰厚、更具活力的道德资源,是否已经从中开辟出更为清晰、更其宽阔的进步路径,是否已经从中深化出更加大众化、生活化、日常化的核心价值?
生活就是选择。道德是人的生存的一种方式,是人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价值诉求,是人把握社会、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力量。我们应该选择怎样的人生状态、生活方式,就在于我们的公民素养、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
面对社会风气的变化和伦理底线的下滑,我们心情沉痛地去感叹、愤懑;面对道德尺度的紊乱和价值取向的模糊,我们理直气壮地去质疑、批判;面对生活秩序的失范和世道人心的冷漠,我们满怀希望地去等待、寻找。但是,假如当这一切过后,还是习见的庸常和喧哗,甚至或心甘情愿或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追逐其中乐此不疲,那么,谁来填补价值的虚空,谁来祛除心灵的魔障?唯一能救赎的,还是我们自己。我们都是道德建设的主体。
礼失求诸野,礼失求诸己。寻找平凡的良心,征集善良的感动,已经成为媒体争相展开的系列主题活动。是的,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都会有这一份良知,都会有这一份感动。正如无数网民所言:不是生活中没有善良,而是缺少发现的眼睛。只是,一双双眼睛敏锐地发现了别人生活中的善良,却常常遮蔽、忽略了自我内心中的尘垢。
我们在赞美美德人物的同时,不能让渡自己道德的选择,回避自己道德的担当。
当下最紧要的,是从一点点平凡的闪光中,从一次次虔诚的感动中,唤醒我们内心的道德自觉和伦理自信,凝结共同的道德文明和价值信仰,提升民间的道德力量和公民素质。
平凡的良心感动着社会,社会也为之献上美丽的光环、动听的赞颂和真诚的祝福,还有政府有力的号召、组织隆重的表彰和媒体连翩的传扬。
其实,这些普通的人物,原本并非为着这响亮的掌声和颂歌,并未奢求这热烈的倡扬和感动。他们只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去展示自己的本真;他们只是顺应人性的自然,去实践自己的良知。他们以平民的思维和逻辑,诠释朴素的生活真谛,演绎简洁的人生故事,生发淳厚的草根精神。他们心头那一份绵绵的热,那一缕亮亮的光,柔和地温暖着世道人心,照亮了身边世界。
他们感谢社会的理解和尊重,但并不需要泡沫化的浮云,当然也不认同种种习惯性的质疑。拾荒老人陈贤妹的事迹报道后,网上和身边都有人质疑其救人举动是为了出名为了贪钱。当记者问及这个问题时,老人的眼圈马上就红了:“我不偷不抢,我只是救个小孩子!”这类质疑,往往掩饰着我们内心的怯懦和自私,伤害着社会道德的发育和生长,在“平凡的善”的烛照中,暴露出我们灵魂深处隐藏的“平庸的恶”。
这些普通人物,自有其更欣慰的关切,被感动的我们,也应有更合适的表达。生活不待见旁观者,美德也不需要高高在上的评判者。我们最应表达的当是尊重,自省,当是自觉地融入他们的行列,努力地跟进他们的脚步。
道德伦理的勃兴,是当下文化建设的重心。但仅有一己的感动是单薄的,仅靠舆论的动员也是不够的。还当超越民间的道德力量,提供制度伦理的支撑。我们不能期望单纯的道德自律都能独善其身,期望一味的道德教化便将改变一切,我们也难以离开制度的正当来提升个人的道德修养,离开环境的熏陶来要求普遍的道德自觉。
道德需要规则的呵护,善行需要法治的激励,文化价值建设需要强力推进社会改革,创造更为适宜的制度伦理环境。它的行为导向功能、社会整合功能和秩序保障功能、伦理关怀功能,才是更有力量的呵护和激励。
扬善必须抑恶,扶正自应祛邪,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当然不应让横行一方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逍遥法外,不应为毒害健康牟取暴利的无良企业提供庇护,不应对权钱勾结贪婪攫取的腐败现象麻木不仁,不应让肆意侵夺他人权益的缺德行为无所制约。
当劣币驱逐良币,当种种难见阳光的潜规则在社会生活中日益显现甚至大行其道,我们还能期望“平凡的感动”持续多久?还能期望“美德的践行”行走多远?
一个普通公民最基本的义务权利、人格尊严,一个健全社会最核心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当是个人道德意志强化的支撑、公共生活秩序形成的基础和社会制度伦理建设的主题。
当我们从眼前的感动升华为信念的坚守,落实为道德的践行,推进向制度的建设,社会的道德进步就将拓开更为宏大的价值视野,汇入更为深刻的社会变革。由此,我们就可以真正走出循环往复的圆圈,超越停留于感动和歌颂、止步于期盼和寻找层面的局限,从而让“生活引领生活,平凡提升平凡,希望点燃希望”这条社会价值建设的民间路径,更多阳光,更加宽广。(文 苏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