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员收费可“议价”
佘诗曼、杨怡、陈敏之、叶翠翠、杨思琦、陈倩扬及黎耀祥这7名小生花旦须出庭作供,由于廉署指他们大部分人免收费出席与陈志云有关的宣传活动,然而丛培昆的公司却收下赞助商费用,故7名艺员的秀钱会于案中详细披露。据悉,7人的收费由2万至5万不等,当中以佘诗曼和黎耀祥最高。
任职电视台艺员的薪金一向不高,但透过知名度登台或接拍广告,成为艺员吸金最大来源。据悉,黎耀祥2009年参加除夕倒数活动只约半小时,已收下2万元。一般而言,当赞助商欲邀艺员出席活动,会跟艺员经纪人或保姆商议,每名艺员收费通常并非“实价”,若涉及慈善或会减价,若出席活动涉及其他走天桥或唱歌等表演,收费则更高。7名涉案艺人当日出席活动时,心态是否纯粹支持陈志云,成为最后一项串谋欺诈罪的证案关键。
有消息指,一众艺员在录口供时已被迫自爆身价,但他们的证供并非如早前有报道指,只有叶翠翠作供护主,其余都针对陈总。据知,涉案七名艺员证人会交代自己平常的秀钱,然后便将议价及安排出席活动等在案中敏感的话题,推说全由经纪人公司打理,试图置身事外。
证人之一杨怡昨日以医生造型为新剧试造型,对于将为志云涉贪案作证,她仅说:“我想早点到庭,想八卦一下其他艺人秀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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