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容易修车烦、换车犹如上青天”。短短14个字,形象地描述出很多消费者购车后的遭遇。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开始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实际上从2004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酝酿出台汽车三包规定。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和生产地,企业也已经可以承担起汽车三包的代价,因此,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加强售后服务标准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汽车三包也是中国汽车行业真正做大做强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机遇。
中消协:汽车三包出台很有必要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用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认为汽车三包责任规定的出台很有必要。
这位负责人介绍,中消协曾多次参与汽车三包责任规定的修订工作。这个规定历经九稿,十年磨一剑,逐渐成熟。
近几年,中国家用汽车消费量逐年递增,已经成为一个家用汽车生产、消费大国。与此同时,汽车消费纠纷也大量出现。近几年消协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量增加很快,2010上半年为6220件,2011年上半年为8235件,同期增长比例为32.4%。其中,2010年第三季度为3549件,2011年第三季度为4069件,同比增长为14.7%。出台汽车三包责任规定、有效解决消费者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已非常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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