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越明确消费者越省事”
有专家介绍,目前国内汽车企业一般都有各自的三包执行标准,但条件都比较苛刻,在处理投诉时也没有第三方监管,完全是车企来判定执行,因此退车、换车的纠纷就比较多。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造成在纠纷中往往是车企处于强势,消费者在弱势,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消费者的权益也受到侵害。
“规定的越具体、越明确,消费者就会越省事,权益越容易得到保障。”车主张峰说,自己经常上汽车论坛,在论坛上车主谴责最多的就是车出了问题后,企业用“操作不当”“保养不及时”等各种理由来搪塞车主。
“我们也不是专家,车企说一句他没责任很容易,要让我们去证明他有问题可就难了,光是要到各种机构做的各种各样的测试就能让消费者‘知难而退’,打起官司来一两个月是他,一两年也是他,企业耗得起,我们耗不起啊!”张峰说,“最好是规定得明确一些,有一些硬性的指标,否则可周旋的余地很大啊!企业的余地大了,消费者的余地可就小了。”
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对记者介绍,这次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是明确了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以及给予补偿的问题。但同时,为便于操作,汽车三包责任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要明确什么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等”,便于具体执行。同时,对于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从现实情况来看,应以实际公里数为依据。另外,应规定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应为质检等部门,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对应。同时,在退货过程中发生的退税、退费应有一定的时间期限。 新华社记者李志勇、常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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