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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专家谈个税:起征点咋定?税制咋改?(2)

2011年05月05日 09: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国个税改革面临两大挑战

  □卢剑灵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标志着我国个税制度改革向纵深又迈进了一步。加快我国个税制度改革,对促进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个税改革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主要是征管能力的挑战和统计技术与诚信的挑战。

  个税征管的挑战———个税征管的弱化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个税改革进程

  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和政府管理部门在充分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个税改革的设想,已经形成基本共识的包括实行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实行以家庭为申报单位、实行能够体现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计费”扣除以及实行费用扣除指数化等。然而,如果按照这些设想改革个税,政府将面临一系列征管的挑战。首先是实行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将面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问题,如何确保个税申报顺利进行,这本身就涉及到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务当局的管理能力。其次是实行以家庭为申报单位,要求征管机关能够全面了解纳税人的家庭收入情况,但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要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矫正征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不能单靠税务机关就能够解决,这涉及信息流体系的构建和维护问题。再次是实行更人性化的费用扣除,将涉及如何评估纳税人税前扣除的问题。要正确评估纳税人税前扣除费用,同样涉及征管机关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掌握,而这恰恰也是征管部门的软肋。可见,要实现个税改革的目标,单纯对制度本身的调整是不够的,征管的配合至关重要。而从以上分析中不难发现,我国个税征管的弱化,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税改革的进程。

  统计技术与诚信的挑战———如何确定费用扣除指数并保证该指数的客观性

  为缓解因物价上涨造成纳税人基本生存费用提高的压力,近年来,我国个税围绕工薪收入免税额已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随着物价的变动,免税额的调整将会继续下去。由于个税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税法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都会伴随大量立法成本的产生。为提高立法效率,我国不少税务专家提出了实行费用扣除指数化的设想,而这一设想目前也基本形成共识,但现在的问题是调整的指数如何确定。有人提出按CPI进行调整,但CPI指数并不能反映居民的真正生活成本,它仅仅反映消费品价格指数,甚至还并非居民常用的消费品,因此,CPI反映的物价指数并不全面;即使调整免税额的指数确定,但如何保证该指数是客观的。如果以不客观的指数作为调整费用扣除的依据,则意味着新的不公平。此外,实行有差别的地区费用扣除方式,符合个税人性化的要求,但如何评估各地区的基本生活水平,如何确定彼此的差异,同样遇到和指数化一样的问题。

  因此,要加快我国个税改革的步伐,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来自以上的挑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个税征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对个税的纳税评估制度,充分借鉴国外和香港个税纳税评估的先进经验,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个税评估路子。二是要围绕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的要求,深入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纳税申报体系,为个税申报制度的改革提供条件。三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政府宏观统计数据的准确度,为实施费用扣除指数化和制定费用扣除的地区差异系数提供前提和条件。

  作者系广东商学院财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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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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