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购物卡因其便捷、隐蔽的特性被人们当做礼物互相馈赠。伴随着购物卡的盛行,预付卡业务逐渐成为大大小小的商场、超市等商业领域的“宠儿”,如何监管规范这一经营行为受到群众的普遍关注。尤其是当购物卡变成行贿者受贿者桌下交易的“常规武器”时,怎样从源头堵住购物卡腐败漏洞变得愈加重要。
早在2008年,以购物卡形式行贿受贿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文入罪。今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运用购卡实名登记、购卡额度规定、严格开具发票、资金走银行渠道、备付金监管五大方法,全面疏堵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通知》给利用购物卡行贿受贿者再次敲响了警钟。
《通知》下发后,各项规范、监督措施落实如何?在持卡消费上还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
预付卡问题多消费者盼规范
如今,每个人的钱包口袋里都有许多卡,医疗卡、购物卡、洗车卡、美容卡、健身卡……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几乎包揽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购物卡极大地方便了我们日常的生活,然而,从交易使用现金到使用购物卡的变迁中,无辜的消费者有时却会陷入因购物卡引发的纠纷中,成为矛盾的“买单人”。
今年中秋节前,广西南宁的黄女士拿着4张共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到当地梦之岛民族店进行消费。而就在她到收银台付款之时,收银员告诉黄女士,她的这4张购物卡不能在这家商场消费。收银员的说法仿佛一盆冷水泼向了正沉浸在过节欢乐气氛中的黄女士。
原来,这家南宁梦之岛民族店近日贴出一张告示,大体内容是该店与其他几家同样冠以“梦之岛”名头的古城、水晶城、梧州、贵港四家商场发生债务纠纷,因此,该店从2011年8月17日起暂停四家公司发行出售的有关联名购物卡在该店消费。
黄女生认为:“梦之岛系列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通过很多途径来解决,凭什么侵犯我们消费者权益呢?更何况梦之岛民族店的购物卡至今在其他任何店还可以使用,凭什么不能在这里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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