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广西及南宁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论梦之岛企业内部之间产生任何纷争,都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尽快处理好这一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商业经营秩序,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样,购物卡惹出的风波还不仅是商家内部的纠纷祸及消费者。最近在上海,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就是使用克隆消费卡进行诈骗,只要编号密码相同或共用一个条形码,再加上一定的技术处理就能克隆出一张消费卡,竟然能和真卡“共享”金额,消费使用。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只要买一批真卡拿到外地一些私企,就能按真卡复制出假卡,一般一张真卡能复制三张假卡,这些假卡就算是专业从事购物卡制作的工作人员也难以辨别。
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目前购物卡在防伪标志和技术防护上做得还不够,主要原因是消费卡上的编码是独一无二的,每个编码对应的金额也是固定的,就算不法分子复制,对于企业来说只会负担这串编码所对应的金额,“企业其实是不受损失的,如果加密只会增加成本,企业当然不愿意做。”
整顿势在必行 监管如何着力
面对购物卡实名制实施以来几近“一纸空文”的尴尬局面,当初参与制订起草的政府部门是怎样看待的呢?
最近,在商务部网站上有这么一条政令:《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对本地区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和较大规模的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业,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录进行管理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同时,商务部还将制订出台《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和服务规范》等标准。
这些措施能否应对发卡企业的“拆招”呢?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告诉记者,今年8、9月间启动了对重点发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商业企业尽快制订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操作办法,确保购卡实名登记制、非现金购买制、限额发行制等规定落实到位。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商业企业,要主动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善制度,使违规滥发单用途预付卡的行为在2011年国庆前得到初步遏制。对检查后仍违规发卡的商业企业,要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温再兴说:“商务部将于2011年年底前,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全面整顿治理和强化管理,使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的工作在2012年春节前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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