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实名制出台后执行不力的一个原因是,预付卡业务在企业销售利润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如果限制发卡势必影响这类企业的收益,因而出现如今政令不通的尴尬局面。那么,针对这个矛盾,能否通过专项整顿和新的细则来解决?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认为,按照目前新规的要求,大多数商业企业执行起来没有障碍。因为在《意见》出台前,商家一直有购卡登记表,要求写明购卡数量和面值;若需开发票再写明公司名称,实际上已是半实名制状态,现在只是要求多加购卡人身份信息而已,企业只需在办卡部门多增派人手,外界对这项业务本身的热情不会受到影响。“零售企业执行新规并不难,但却给相关执法部门提出了一个难题。比如当新规实行后,具体由哪个部门对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多长时间检查一次?违反规定将如何处罚?”孙雄强调,如果只是要求商场自查,那出台的新规将失去意义,因此,当务之急是明确一个执行政策的牵头部门,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落到实处。
据了解,由于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数量多、差异大,各级商务部门将本着“规范为主、兼顾发展、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通过建立重点发卡企业业务报告、定期检查等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规范发卡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
新规章被绕行 实名制难落实
随着节日的临近,购物卡的办理也进入了高峰阶段。记者在北京的一些商场、超市发现,办卡无需任何证件,实名制登记不过是走过场而已。
采访中,记者看到,即便是一些商场已经在醒目的地方贴上了最新的办卡要求,但新规很容易让人打“擦边球”。北京某商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定限制是5000元,那么买4999元照样可以用现金,限额要求不记名购物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购物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你无非麻烦点,多买几张卡就是了。
“大面额才要实名,这个措施对一般老百姓没什么用处。”在北京一家沃尔玛超市里,一位刚用完购物卡的陈小姐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单位都发购物卡,一般都是500元、1000元不等的小面额超市卡,“不知道单位买卡时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我觉得购物卡实名制对那些要行贿受贿的人没什么约束力,1万元一张的不能送,10张1000元的不就能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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