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2011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高中择校生比例降到15%,并逐年降低比例,直到全部取消。
今年,北京市将进一步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择校生要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学校招收择校生数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正常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18%,择校费每生不超过3万元。
市教委还要求进一步规范择校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未经市教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记者 王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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