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针对我省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最近云南省总工会历时3个多月进行专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省仍有8万多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不少困难职工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不少困难职工想买但买不起经适房,存在住房公积金未完全覆盖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难以全面落实、廉租房保障供给严重不足。
现 状
两万多困难职工家庭
住上廉租房
千方百计解决困难企业职工住房问题,一直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3月下旬开始,省总工会用3个多月时间深入到1312个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36520份,在全省开展了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大调研活动。
调查表明,近年来,政府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核减等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是,由于这一优惠政策实施时间短,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调查显示,目前全省有10多万户低收入职工家庭符合享受廉租房政策,有1/5的家庭住上廉租房,仍有8万多家庭住房困难,只能靠其他形式解决居住问题。
多数困难职工
人均居住不足10平方米
调查显示,我省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条件,绝大多数存在简陋、居住环境较差的状况。
其中,无房户的困难职工占有较大比例;困难职工大部分租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或80年代初期单位建盖的砖木结构、干打垒和土坯房,设施配套率极低;困难职工住房面积小,大都在20~50平方米之间,多数困难职工三代同堂,人均居住面积多数不足10平方米。部分困难职工住房质量较差,抗震能力弱,加上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部分困难职工
想买但买不起经适房
近年来,我省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虽然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局限、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滞后、房价上涨过快等客观存在问题的影响,以及困难职工收入过低的制约,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有低收入职工家庭受益经适房,但是不少家庭仍无力购买。
调查表明,我省通过加大经适房建设力度和实施积极就业等政策措施,一些低收入职工家庭通过找亲朋好友借款、银行按揭贷款等途径购买了经适房,改善了住房条件。但还有不少低收入职工只好选择廉租房或相对便宜的城市边缘民房居住。
原 因
住房公积金未完全覆盖低收入家庭
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未完全覆盖,对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的干部职工。由于种种原因,多数民营企业和改制困难企业尚未完全落实这一制度。另外,还有大量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也很少缴纳住房公积金,尤其私营企业更为突出。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使用受缴存时间、额度等限制,加之借贷手续比较繁琐、贷款数额有限,一些收入低的困难职工和新参加工作的无房青年,难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也影响了公积金的有效利用。
住房保障政策难以全面落实
调查显示,低收入职工家庭“应保尽保”住房保障政策,难以全面落实。
困难职工家庭收入计算标准的局限,阻碍了“应保尽保”住房政策的落实。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或改制等原因,部分职工仅发生活费,致使部分在岗职工拿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而现行政策规定,职工最低工资由企业负责发放,这些职工由于按最低工资计算家庭收入,享受不到低保待遇。而廉租房保障政策享受的对象是城市低保人员,因而他们虽然达到了条件,但却被拒之门外。
政策宣传不到位,阻碍了“应保尽保” 住房政策的落实。近年来,各地住房保障标准都在动态调整,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但不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职工对这些不断调整更新的住房保障政策缺乏有效的渠道及时了解,错过了享受廉租房政策的机会。
参与互动(0) | 【编辑:张慧鑫】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