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体系初步成型
“十一五”期间,我国解决了相当于韩国人口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十二五”期间,还将提供相当于英国和西班牙两国人口规模的保障房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邓华宁 任会斌 李美娟 沈翀
走进江苏省南京市迈皋桥丁家庄保障性住房项目工地,映入眼帘的是繁忙的施工景象。负责施工的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马清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丁家庄保障性住房项目总规划面积188万平方米,紧邻地铁线,计划五年内竣工,可安置1.9万户居民。
本刊记者了解到,2010年南京市规划的四大保障性住房片区总建设规模达到了1000万平方米,以公共租赁房、中低价商品房为主,同时搭配有普通商品房。四大片区均毗邻地铁或轨道交通线,生活配套设施规划完备。
近日,本刊记者在江苏省、湖北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走访一批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时看到,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推进,一座座选址好、配套全、规模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拔地而起,保障范围也由城镇低收入居民向“夹心层”居民和工矿、林业等企业职工扩展。
而且,许多地区在近年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改变了以往那种在偏远地方选址的做法,拿出了不少交通等条件好的地块,兴建的小区生活、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完备,规模也很大。不少地区、地方还对“十二五”保障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持续增加,保障范围快速扩大,住房保障体系正趋于清晰,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等长效机制已经成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大为提速。选址好,规模大,配套全,覆盖广,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形成。
优质保障房拔地而起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北部的石拐区,“一五”时期因煤而建,到“十五”末期煤炭资源濒于枯竭,全区6.6万人大部分住在煤矿沉陷区、棚户区里。包头市通过跨区统筹配置土地,近年来分别在九原区、东河区、滨河新区建设小区,安置石拐区煤矿沉陷区、棚户区的居民。
其中滨河新区划拨出土地3600多亩,规划了总建筑面积达119万平方米的民馨家园,可安置石拐区的1.25万户棚户区居民。本刊记者在民馨家园采访时发现,这处小区位于包头市滨河路旁,交通便利,幼儿园、小学、中学已经完工,社区医院正在装修,今年即可投入使用。
湖北省武汉市新建的百步亭保障性住房项目、黄石市新建的金广厦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分别达到46万平方米和42万平方米,均能容纳2万多名居民。其中,金广厦保障性住房项目紧邻黄石市市委市政府,位置优越。
江西省九江市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螺狮山小区,60栋墙面楼房排列有序,外墙贴有统一的橙色瓷砖,小区的绿化率接近36%,非常美观。本刊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一、二期工程将在今年7月竣工,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可入住居民近5500户,小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小学、中学等配套设施齐全。
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
本刊记者在采访看到,许多地方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公租房、中低价商品房、青年公寓等保障住房品种日益丰富,保障对象也从以往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向新就业大学生、农民工等“夹心层”延伸。
苏州工业园区的“锦程之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精装修交房,并配置有全套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目前已入住2000多名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常州市在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已经建成各类“青年公社”400多个,解决了5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今年初,120多家低收入无房户搬进了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的马家嘴廉租住房小区。56岁的居民董玉宝说,“十来年了,到处租房过日子,感谢政府给我安了个新家。”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南苑保障房小区,楼前楼后绿草茵茵。住在章江南苑小区的居民曾海说,搬家之前,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间租来的不足12平方米的房子里。2010年,他经过公开摇号分配到了一套5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每月房租才75元。
在一些林区、矿区,几十年来积累的住房难题也正在解决。45岁的陈自良,是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工集团)乌尔旗汗林业局佰拉图森林管护站的职工。2009年12月,他们一家三口搬进了位于乌尔旗汗镇的安置小区。
在此之前,陈自良已经住了20年的板夹泥房。陈自良感慨地说,“我们家一年的收入不到一万五,孩子还在读大学,根本买不起商品房。前年花了8000块钱就住上了新房,感觉轻松了不少,国家没忘记林区。”
据本刊记者了解,2008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试点启动以来,大兴安岭林管局已经改造和新建住房34689套,其中29844套已经有居民入住。
“十二五”更快、更好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说,2010年,江苏省的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都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其中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套,超额35%;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2万户,超额30%;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2万间(套),相当于全年计划的102%;完成危旧房改造1097.7万平方米,超额50.3%。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承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全部得到保障。同时,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着重解决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本刊记者还获悉,“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多达689.9亿元,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78.5万套。“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范围,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并力争到2012年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
江西省“十一五”期间,累计改造城市棚户区15.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64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1万户,煤矿棚户区1.86万户,农村危房4.9万户。江西省计划到2011年底,完成涉及全省74个县(市、区)的20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到2012年末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湖北省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十件惠民实事之一。2010年,湖北省共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超出目标任务4700套;新增公租房1.08万套,超出目标任务800套。“十二五”期间,全省计划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将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
框架体系初成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拉开的住房体制改革,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但是由于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过快、涨幅过大等问题,以及住房市场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的失灵问题,也浮现了出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告诉《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难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并且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为解决住房这项重大民生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2009年以来,我国又相继启动了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国有工矿、城市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工程,住房保障范围由此从城市扩展到林区、垦区、矿区等区域。
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其着眼点是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填补了住房保障体系的一大空白,标志着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2011年,我国开启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井喷时代,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将充当主力军,这将圆更多居民的安居梦。”秦虹认为,在高房价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加大对“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力度,并且有助于平衡供求关系,削弱房价上涨的基础,意义重大。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主要类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日趋清晰。
大受益面提速建设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要求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随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胡迁友,是个靠打零工谋生的无房户。去年12月,胡迁友申请到了一套廉租住房,面积为49平方米,最近夫妻俩正准备搬家。谈起新家,胡迁友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告诉本刊记者,“我去看了好几次,地上铺着瓷砖,白墙面,搬过去被褥就能住,每个月租金不到40元。”相比之下,他以前租的两间旧平房,面积不到30平方米,每月租金却要150元。
近年来,各地像胡迁友这样住进保障性住房的居民,不胜枚举。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大规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彻底改善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居民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在受益面迅速扩大的同时,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在提速。2010年全国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当年,全国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90万套,其中基本建成370万套,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和2012年,将分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随后的三年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600万套,到“十二五”末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将达到20%。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分析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既改善了民生,又增加了房源、优化了供给结构,有助于有效遏制房价持续上涨,可以增强民众对楼市调控的信心,促使房地产市场逐渐回归理性,有益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长效机制建设克难推进
近年来,我国通过扬长避短,初步探索出了支撑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等相关政策正逐步完善。
其一,多层次、多渠道的财政投入体系已经建立。据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向《瞭望》新闻周刊介绍,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投入渠道不断拓宽,目前已经有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地方债券安排的资金等。
同时,财政投入规模也迅速扩大。其中,仅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就累计下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47亿元。在中央财政“风向标”的指引下,地方的财政投入积极性也很高。
其二,财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王保安说,近年来,财政部门先后出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非税收入的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项目,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此外,财政部门还明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给予营业税等多种税收优惠,并且规定廉租住房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收入,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维护等支出。
其三,信贷资金成为重要支撑。本刊记者从中国银监会了解到,“十一五”期间,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大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了信贷资金支持。
截至2010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已经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1455亿元,覆盖了全国30个省份,惠及了204万户住房困难居民。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再安排保障性住房新增贷款规模1000亿元,支持各地建设保障性住房。中国工商银行仅2010年一年,就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94亿多元,同比增长55%。
目前,我国以各级财政补贴和配套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项目实施企业资金、社会资金、个人自筹资金为组成部分,初步搭建起了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
其四,土地供应机制日益完善。一方面,为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免交土地出让金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实行行政划拨,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交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供地规模也迅速扩大,而且要求地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不低于当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其中,国土资源部2010年的保障性住房计划供应土地2.45万公顷,较上年实际出让面积大幅增长123%;棚改房用地计划3.66万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8.04万公顷,三项合计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6.6%。
特别在去年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中,经济适用房用地占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的71%,廉租住房用地占29%,与2009年的实际供地面积相比分别增加了79%和472%。与此同时,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也首次纳入住房用地计划管理。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数据,去年保障房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好于预期。统计显示,去年全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全年住宅用地的82.3%,保障性住房用地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十二五”期间,为了落实好保障房建设计划,我国将继续执行土地供应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其中,1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提出,各地要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