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开发区保障用地需求
重点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主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土地资源需求量增大,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产业承接、人口转移等建设项目,均需大量建设用地,这将进一步加剧土地的供需矛盾。
二是耕地保护难度加大。随着重点开发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区内用地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将耕地转换为建设用地将成为重要选择,这必然加大耕地保护的难度。
三是土地集约利用处于“S”型的过渡期。重点开发区处于城市化加速期,其对应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低集约度到高集约度的过渡期,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低。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根据以上特点,对重点开发区域采取的土地差别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年度用地指标。通过规划、计划等手段,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供给,有效保障重点开发区城镇建设、人口集聚和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促进重点开发区域支柱产业的培育和经济总量的提升,进一步提高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
对海西经济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建设用地预审。另外,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积极支持国家规划中的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
根据安徽皖江城市带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适当予以增加;另外,对云南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重大旅游产业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
同时,实施节约优先的用地政策,奠定集约利用基础。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着重耕地的建设性保护。从责任目标考核、经济激励等方面,支持地方创新耕地保护新机制;实施耕地保护重大工程项目,例如,湖北省“双百万”土地整理重点工程、湖南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等;支持建立耕地保护基金。
农产品主产区力保粮食安全
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七区二十三带”,该区域土地利用主要问题有三: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资源用途监管的任务重、难度大;维持土地政策运行的资金需求量大,土地政策运行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大;农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非农特色资源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潜在矛盾大。
首先,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耕地数量。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严格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农业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其次,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再有,加强土地整治,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以增加耕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量不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明显为目标,积极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同时,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搞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