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措施规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间距、退距等均可按最低要求设置,尽量提高土地容积率,适当放宽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的限制。 “放宽保障房的规划经济指标要求,这是文件的一大亮点,目的在于鼓励设计单位充分利用土地,进行集约化设计。”南宁市政府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
同时,保障房也将放宽建筑设计要求,在满足居民居住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小区局部地方的日照、采光、通风等均将参照公寓的建筑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停车位按《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停车位最低限度进行配置。
记者通过建设部门了解到,根据自治区下达南宁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南宁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量为3002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廉租住房9000套,经济适用住房2820套,限价商品住房4700套,棚户区改造3500套。
建设方式
保障房与商品房“混搭”
一位政府官员向记者表示,针对这么大工程量的保障性住房,当地政府在筹措资金时感到很吃力。一边是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时为拿不到地发愁;一边却是政府部门在建设保障房时为拿不出钱发愁。
保障房建设怎样才能“不差钱”?为了激发社会投资热情,《若干规定》中推出一项新的举措,允许采用混搭建设模式,让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同时,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如果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且该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移交政府的,市住房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应包括保障性住房的移交方式或收购价格(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等条件。在审定该项目土地出让方案时,允许其出让底价和起始价在土地评估价格的10%以内下浮。若配建公共租赁房比例达到30%以上的,项目用地可采取“限地价、限套型、竞配建面积”的方式公开出让,配建比例最高者取得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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