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结果为评价标准,这一年的宏观调控成绩不小。影响中国人生活质量的CPI、房价两个数字,在年底都出现回落。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1月全国CPI同比上涨4.2%,涨幅比10月下跌了1.3个百分点。相对今年的最高点,CPI涨幅已经下跌2.3个百分点。
同样的回落出现在房价上。
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49个,较10月增加了15个;仅有的5个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2%。
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环比指数下降了0.19%,这是房价平均环比继10月首次回落0.14%之后的再次下降,且降幅比10月扩大0.05个百分点。
然而,这些变化却来自“有形的手”。
“从手段来看,这一年绝对不是市场导向的一年,而是色彩浓重的政府导向的一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霍德明说,如果政府干预过多,也可能对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一些副作用。
行政手段限制住了房价高企
从2003年开始,房价就开始进入高涨的快速通道。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房地产调控开始成为每年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让人失望的是,到今年上半年为止,房价快速攀升从未得到有效遏制。
不过,今年的楼市限购令做到了。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八条措施以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
这八条措施被称为新国八条,其中包含了保障房建设、土地供应管理、税收政策调整、信贷政策变化等内容,但最为关键的是要求限购令的进一步落实。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被要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不仅如此,这个新国八条还对限购措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一年前,限购就已经出现在房地产调控的措施当中,然而,2011年的限购才是数年来对楼市最有力的打击。
在2010年,即使限购,但不论这个家庭拥有多少套住房,政策都允许其再购买一套。2011年的新国八条则彻底堵住了再次购房的口子。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城市相继出台实施细则,其中,北京的实施细则最为严厉,要求购房人提供5年的社保证明或5年的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