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浙江省劳资关系总体“波澜不兴”,但一些专家和基层政府官员认为,当前的劳动关系和谐还属于“浅层次”的,一些新的动向和深层次的矛盾正在抬头,要站在长远发展长治久安的高度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工人:“部分官员和老板的立场一致”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工人的权益方面作出了不少的努力,工人的收入待遇和工作、生活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是在众多工人心目中,“部分官员和老板的立场是一致的”。
23岁的江西吉安小伙子张杰毕业于上海的一所中专学校,现在杭州嘉龙职业介绍所工作。他曾经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做过房地产销售代理,他向记者倾诉了此前被老板“忽悠”的事情:刚去时老板口头“承诺”:底薪1200元,成交一宗房子答应按比例给予提成。结果他做成的几宗生意之后,老板一直以“买方是按揭、分期付款”等等理由,提成只给了他原先答应的一半。
张杰说:“此前有一个员工去找劳动局,结果连他的工资都以上班迟到、违纪等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借口,从1200元被扣到两三百元”,“斗起来,老板的办法总比我们多”。
“法律意识都有,但关键谁来执行?谁来给弱势的职工撑腰?现在很多都是官商勾结,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只能自认倒霉。官员和老板的立场是一起的,一些官员说要‘放水养鱼’,实际上保护的、养的‘鱼’是企业主,不是职工。”张杰说。
很多外来务工人员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而当前一些制度的设计,也加剧了工人将与企业的矛盾转嫁到政府的风险。
在浙江省劳动仲裁院院长龚和艳看来,劳动仲裁过程中至少存在两大不合理现象:一是制度存在缺陷,仲裁过程过于漫长。从申请劳动仲裁,直至法院最后判决,最复杂的中间环节需要经过行政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复检等11道程序,“没有3、5年打不下来官司,活人也可能等死了”。
二是“一裁终决”使用范围太小。大量工伤群体根本享受不到“一裁终决”的优惠。劳动仲裁和法院的一些判决不一样,可能一个案子里面存在多项诉求,只要其中有一项请求不符合“一裁终决”规定范围的,企业可以到法院起诉,这对于劳动者维权非常不利。
凡此种种,使得原本是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向“劳政矛盾”演变趋势越来越明显,劳动者开始质疑现行劳动制度的公平性,质疑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的合理性。
工资分配要求进入觉醒期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劳动者参与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意识逐渐增强,要求增加工资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愿望比较迫切,而且呈现群体化趋势。
受富士康跳楼事件的影响,各地集体罢工要求加薪的事件时有发生,2010年,浙江省连续发生4起因企业职工要求增加工资引发百人以上集体停工事件。
“以前的打工者不知道什么法律依据,文化程度也不高,只要能比在家里种田收入多,也就满足了。要求涨工资也是单枪匹马,现在的企业职工对企业和老板要求很高,群体性要求加薪趋势越来越明显。”温岭市城东街道工会副主席王茂荣说。
临安市总工会主席杨为伟表示,今年开始有个苗头,某些企业里面有几个挑头的外来务工者,来策划老乡集体罢工、怠工,以此要挟提高工资,一些人从中谋求提成。
义乌市总工会副主席虞慧英也表示,以前是工资拖欠、克扣方面投诉比较多,现在工资纠纷主要集中在工价核算、经济赔偿方面比较多,工人的工资分配要求已经进入“觉醒期”。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王怀忠表示,劳动关系和谐包括很多方面,核心是分配问题。分配问题处理不好,直接影响劳资关系。首先国家一些垄断行业工资收入已经处于失控状态,其次在社会保障方面,城乡隔离造成了实质性的差别。再次,工资公平增长欠缺公平机制,一线工人收入增长过慢,税收太高,都应该进行调节。
“现在处理劳资关系,都是‘碎片型’的思维,出现了什么问题才去解决,一些地方干部甚至认为,劳资关系只是企业的问题,出了问题才是政府的问题、社会的问题,这种观点是很片面的,不利于从根本上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劳资关系一定要站在长远发展、长治久安、系统全局的立场去看。”宁海县委书记王剑侯说。
王剑侯认为,对于在当前形势下劳资关系中存在的新矛盾、新动向、新问题,既不要有“恐惧症”,也不能不闻不问、得过且过,要主动去化解。首先是要从转变发展方式的高度去看待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社会力量,主动疏导和解决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其次是工会组织的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要能够理直气壮地代表工人的利益,让广大工人群体有党领导下的“组织归属”;再次是强化工人维权的相关的制度、政策、法律建设。
谁是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
“一找老乡,二找劳动局,三找媒体”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浙江省各地10多个县市的企业以及杭州等地的劳动力市场、火车站采访一线农民工时了解到,当发生工伤、拖欠薪等劳动纠纷时,大部分农民工的解决办法是“一找老乡,二找劳动局,三找媒体”。问及是否会寻求工会帮助,绝大部分农民工茫然地摇摇头。
43岁的郑均建是河南淮滨县固城乡人,他在杭州的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每个月工资1370元,全年无休。当记者问及他们如何维权时,郑钧建说:“为自己维权?只要你还想在那个厂做,是不可能跟老板发生矛盾的。不想做了,才去‘维权’,但这么做的话,最大的权———饭碗就没有了。”
“老板如果敢扣我的血汗钱,他有他的办法,我有我的办法,我反正是‘光脚板的不怕穿鞋的’,你要硬扣、赖我的钱,我只能以暴易暴!”目前在杭州一家私人的石油制品公司打工的陕西富平县人黄志伟说,如果拿不到钱,他们老乡几个会互相帮忙去向老板“讨说法”。
除了找老乡,农民工另一条主要的维权路径还是找当地劳动部门。
据统计,2010年,浙江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80件,涉及劳动者人数57009人。此外,全省各级劳动仲裁委及基层调解组织还以案外调解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9396件,两项相加,案件总量为95476件。
在杭州市江干区保安服务公司工作、来自安徽淮北的宋世军说:“找劳动局还管用些,(企业)工会只是哑巴身上的耳朵———摆设,没有用的。工会主席拿的是老板的钱,当然是替老板干活了。”
“无维权组织易乱,有维权组织则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表示,应该把所有的劳动者纳入工会体系,工会应该对劳动者的正当权利起到应有的保障和保护作用,而不仅仅只是资方的附庸。
他同时表示,社会应该建构起一些相应的为劳动者服务的民间组织,顺应“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大势,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让劳动者可以正当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