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就证据、犯罪性质等方面的问题,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间,不时有惊人之语出现。
如果为了防止石榴被偷,则在外面加上一个电网,谁来偷果子就把谁电死,这不是“自救”,这是危害公众安全,这也是故意杀人的表现。
——公诉机关举例说明王飞云的行为不是防卫
郑春云涉黑团伙上山抢矿,公诉机关却把我比成一个果子,把井下的上百个员工的命比成果子,这怕不合适。
——王飞云对公诉机关的举例给予了反驳
子弹和炸药根本没那么多,我总共给了王绕兴1万多块钱,怎可能买4吨多炸药?这些炸药又不是土。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藏了4吨多炸药,王建福当场否认
红河州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存在严重的法律问题,郑春云案件的起诉书就是王建福案件最好的辩护意见。
——针对公诉机关对王建福爆炸和故意杀人的指控,律师马军如此辩护
(云南)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庭审第三天。
举证阶段,王建福快速转移资产的秘密被揭开,他的手下也在法庭上帮其开罪,一切都按程序进行着。但到了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到底属于防卫不当还是故意杀人展开辩论和自我辩护时,令人想不到的意外发生了。
首犯王建福作为第一被告,一直哭诉自己是冤枉的。王飞云也向受害者道歉了,但这个亲手致死9人的被告,竟然在法庭上很嚣张地说:“敢用枪杀死9个人,能站在法庭上,大胯都不抖一下,那还有谁?”
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人,马军的辩护重点却一直放在第二被告的身上,认为是第二被告的爆炸事件,才让泸西县破获了郑春云黑社会团伙。
质证
安排内线潜伏 快速转移资产
案发后,王建福的上千万资产能在瞬间转移,他有多大的神通?昨日的庭审为我们揭开了暗藏在王建福背后的“高人”——原来他在泸西县司法机关安插了“内线”,包括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工作人员。有了这些内线,王建福对司法机关的侦查动向了如指掌。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案发后,戴云光、杨思清、张丽萍等4名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不仅利用职务之便,为王建福“通风报信”,还在王建福被立案侦查后,花钱找人帮其打通关系,从看守所拿出了王建福授意情人转移资产的纸条。他们在侦查机关对王建福财产冻结扣押前,组织王建福的妻子陶云芬、情人吴晓晶、哥哥王建荣等亲信帮其转移财产。在案发后第二天,由“司法工作人员为王建福组织的财产转移会上”,精通司法程序和财产转移程序的“内线”们为财产转移计划做了精心布局,将王建福的犯罪证据尽可能地进行了处理和销毁。
公诉机关指控,当侦查机关依法查扣、收集王建福名下资金、财产和有关犯罪证据时,王建福的内线和亲友团相互配合,从王建福名下转移资金高达1400多万元,藏匿小口径步枪、仿制五四式手枪、猎枪、火药枪、高压气枪等各类枪支7支,丢弃或销毁自制爆炸装置8个,各种子弹290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