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云 炸出个“黑社会团伙”
马军在为王建福辩护时,不时会为王飞云辩护。并称,王飞云引爆了炸药,炸出了一个“黑社会团伙”。
他称,检察院对郑春云的起诉书中,指控的第一个罪名就是小松地煤矿的斗殴事件。在这份起诉书中,明确表述了郑春云涉黑团伙多年来盘踞在泸西县,赌博、敲诈勒索、抢占矿产的恶行。其在泸西县作恶多年,却一直都没受到查处。
11·18案中,王飞云引爆炸药后开枪射击,郑春云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才最终暴露出来,被警方查获,也才有了未来几天(11月1日)将开始审理的郑春云涉黑案件。可以说是王飞云炸出了一个黑社会团伙。
他认为,郑春云团伙曾经做过炸封别人矿井的事,他们到小松地2号井很可能就是炸封井口。王飞云看到这些情况后引爆了炸药,没想到郑春云的人返回去拿着砍刀、木棒、钢管继续围了过去。按公诉机关的说法,王飞云是可以逃跑的,但由于当时井下有100多名工人,如果井口被炸,这个高瓦斯矿井会出现什么后果?虽然起诉书中没有明确郑春云到底会不会炸封井口,但他认为公诉机关也不能保证郑春云不去炸封。王飞云选择了引爆炸药,也是为了救人。他曾经找到过爆炸案后升井的矿工,那些矿工都说“如果不是王飞云,井下的人都会死”。
法庭辩论
防卫还是杀人成为焦点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就王飞云的犯罪行为到底有没有防卫的性质做了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成了本案辩论的焦点。
庭审中,亲手导致9人死亡的王飞云一直坚称自己是为了自救,爆炸是为了发出危险信号,开枪也是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胡乱放枪,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辩护律师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飞云犯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是不成立的。
律师表示,爆炸罪是针对不特定群体,故意杀人是针对特定群体,从法学上来说,起诉王飞云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是矛盾的。虽然公诉机关指控王飞云早在爆炸发生11天前就开始埋设炸药,有主观故意的性质,但从庭审过程来看,王飞云埋设炸药的地方是在矿山内,如果郑春云不到那里,炸药就不会引爆。所以,王飞云的行为是一种防卫行为。此外,律师称射击孔高1.46米,在王飞云的胸部,王飞云开枪时根本看不到人,也不能算故意杀人。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王飞云犯有非法持有、买卖枪支的罪名,辩护人没有异议。但认为王飞云在案发后没有逃跑,还帮助警察处理现场,最后在警方传唤时到了公安机关,有自首的情节,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今天,控辩双方将展开第二次辩论,庭审也将进入最后一天,本报将继续关注庭审情况。(吴富水 通讯员 钟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