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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 完善住房政策

2011年04月16日 10:57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作者:李克强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经验逐步积累,认识不断提高。各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前进,形成了有效做法,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五是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上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重大民心工程。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大,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几年经济工作的硬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未来五年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管理通胀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呈现稳健有力的增长势头,但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十分复杂,其中一个突出矛盾是价格上涨压力加大。国际上粮食、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原油价格突破100美元/桶,新兴经济体面临较大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国内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流动性规模较大。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较高。针对这些情况,在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过程中,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有的城市房屋租赁价格也明显上升,给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带来很大压力,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需要指出的是,住房价格如果持续过快上涨,容易形成房地产“泡沫”,带来潜在的或现实的金融风险,扰乱乃至破坏经济正常循环。在这个问题上,国际上有不少深刻教训,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美国发生“次贷”危机,都与房地产“泡沫”有关,应当引以为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我国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既可以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分流商品住房市场需求,还可以稳定群众住房消费预期,对市场起到“镇静剂”的作用,有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阶段,在人们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中,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住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住房是人的生存之所,发展之基。古人讲,“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现在说,安居才能乐业。住的问题解决了,群众生活就更有奔头,就业创业也就更有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群众住房条件总体上得到显著改善。近几年,通过推进棚户区改造、公租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又解决了一大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也要看到,目前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仍然比较大。特别是在城市、工矿等棚户区里,还有不少工业化初期形成的简易住宅,大多是危房,缺乏供水、排污、取暖等生活设施,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巷道狭窄,环境脏乱,不能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由于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较高,不少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很差,又出现了新的住房困难群体。居者有其屋,是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通过政府保障和政策支持,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发达国家,住房保障覆盖面通常在25%—40%甚至更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更应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让困难群众早一点实现安居。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然要增加政府投入,这实质上是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 “托底”。这种做法顺民意、解民忧,有利于纾缓群众困难,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体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增长质量效益的内在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既能增加投资,又能带动消费,对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具有重要作用。政府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可以发挥乘数效应,发挥房地产业链条长的作用,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入住房建设,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群众有了新居,要进行装修,购买家具、电器和其他生活用品,还会直接扩大消费需求。解除居住的后顾之忧后,居民的消费信心和能力也会增强,从而增加其他商品的即期消费。还要看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对全局发展有利,而且对地方发展有利。更重要的是,这有利于当地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推进社会和谐。此外,一个城市如果人居环境差,还会影响市容市貌,影响投资与发展环境,影响城市长远发展。近年来,我国不少城市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推进棚户区改造,既解决了贫困人口集中成片居住的问题,促进了社会结构优化,又改善了城市环境和形象,吸引各类生产要素集聚,有利于实现产业再造和经济转型,起到“建设改造一片、带动提升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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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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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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