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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 完善住房政策(2)

2011年04月16日 10:57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二、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是健全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

  对住房属性和功能的认识,直接关系到住房制度的完善。应当认识到,住房既具有商品属性和经济功能,更具有民生属性和社会功能。现阶段在我国发展住房,必须平衡好住房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更加突出民生属性,把满足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放在首要位置。要通过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住房体系和住房制度。

  (一)把政府保障和市场供应结合起来,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是构建和完善住房制度的根本目的。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近10多年来,经过不断改革探索,我国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0平方米以上。实践证明,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投资建设住房的积极性,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住房条件,主要依靠市场满足群众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这一方向是正确的,是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今后,应当继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多数居民能够通过购买住房或市场租房满足住房需求。同时应当看到,商品住房市场不可能解决所有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住房是价值量很大的消费品,低收入家庭甚至一些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经济能力弱,不具备在市场上购房或租房的条件,需要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这些家庭的基本住房条件。对此,务必在思想上有清醒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待。总之,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形成政府保障和市场机制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

  首先,在政府保障方面,要大幅度增加供给,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近些年来,我国在大力发展商品住房的同时,越来越重视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住房保障覆盖的人群逐步扩展,保障方式日益丰富。但总的来看,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保障性住房所占比重还较低,目前尚不到城镇住房的7%,相当多的住房困难群众还没有得到保障。“十二五”规划提出,今后五年这一比重将提高到20%左右。这既考虑了需要,又考虑了可能。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发达国家都经历过大规模建设公共住房的阶段,以缓解住房结构性短缺状况。如英国在二战后的5—6年间,主要城市的政府建房数量接近同期建房总量的80%。从国内情况看,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镇人口每年增加1000多万,流动人口较多,住房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亟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同时,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力物力明显增强,有条件也有能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应当指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甚至在短期内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超过商品住房供应量,是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现实要求,也是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责的必要举措。这既不是回到福利分房的老路,也不会改变以商品住房为主的发展方向。

  同时,在商品房市场领域,既要尊重市场规律,又要搞好政府调控,增加住房供给。市场是有局限性的,房地产市场更具其特殊性。住房是不可移动的,局部地区供需矛盾无法通过区域外增加供给来调节,这使得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地域特征,局限性比一般商品市场更为明显。近几年,部分地区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膨胀、房价上涨过快,就印证了这一点。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着力遏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使商品房市场成为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为主的市场。同时,积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促进住有所居。

  总之,对多数居民的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还是靠市场供应,但政府也要依法对市场进行合理调控;政府还要履行保基本的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对部分住房困难群众予以保障。

  (二)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近年来,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步伐明显加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在实践中继续积极探索,创新发展理念、模式和路径,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步伐,使其逐步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近几年来,通过棚户区改造等措施,我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解困面不断加大,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或看到了希望。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部分中低收入居民既不住在棚户区也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又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购房改善居住条件,处在“夹心层”的位置。帮助这部分群众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是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在一些发达国家,公租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的重要渠道。如在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公租住房占保障性住房的比重很高,占城市全部住房的比重也在20%以上;有的国家还通过立法规定公租住房占城市住房总数的比重,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公租住房具有租金水平较低、租赁关系稳定、配套设施完善等优点,能够适应“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求。从我国国情和当前需要出发,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加快发展公租住房。同时,由于小户型住房房源严重不足,当前发展公租住房应以“补砖头”为主、“补人头”为辅,尽快多渠道增加房源,努力缓解供需矛盾,随着形势变化再逐步调整完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结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造、购买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同时,继续增加廉租住房供应,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住房。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将廉租住房与公租住房并轨,实行同一保障房源,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不同的租金标准。

  推进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任务。目前,在城镇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还有不少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居住着上千万家庭、几千万群众。他们对棚户区改造翘首以盼,对改善住房条件寄予厚望。应进一步加快改造步伐,解决好这些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对其他多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则应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此外,还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实施好游牧民定居工程,逐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让更多的群众享受住房改善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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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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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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