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 完善住房政策(3)

2011年04月16日 10:57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三、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思路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在一些基本问题和实施路径上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思路,为大规模地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好的基础。完成今年和“十二五”时期的建设任务,要坚持和完善这些思路,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是保障基本需求。我国土地等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现阶段需要住房保障的对象又比较多,因此必须从国情国力出发,重点保障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保基本应当是提供小户型、齐功能、质量可靠的住房。一些地方把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确定在40平方米左右,体现了保基本的原则。日本等一些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但住宅户型并不大。在发展保障性住房乃至商品住宅时,都应合理确定户型面积,注重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建筑,同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保证必备的居住功能。应在小空间里面做大文章,努力提高设计水平,合理配置住房内部空间,创造安全、适用、健康的居住环境。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形成,最主要的原因是收入低、就业不充分。对这些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还应考虑群众就业、就医、上学等多种需要,尽可能在交通便捷的区域选址建设,并逐步完善学校、医院等配套的公共设施。

  二是引导合理消费。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既要大力增加住房供给,也要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并非所有住房都由居民拥有产权,而是租房与购房并举,能租则租、能购才购。现阶段之所以大力发展公租住房,其重要目的是,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的同时,引导形成先租后买、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部分群体如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收入水平可能并不低,但工作时间短、积蓄较少,面临的是阶段性住房困难,发展公租住房可以较好地解决他们的现实困难。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民生工程是政府主导的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办好民生民心工程,需要从政策上给予有力支持。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了对地方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资金,由去年的700多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以上。省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市县财政要按照建设任务相应增加配套资金。其次,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仅靠财政投入是不够的,需要创新思路、完善政策,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为此,应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用融资平台作用,吸引金融机构贷款,调动企业投入建设的积极性等,满足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需求。在这方面,只要政府支持到位、政策设计得好,就能吸引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发展公租住房,应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建立健全租金动态调整机制,既使租住群众能承受,又使融资主体有回报,实现可持续。再次,应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对公租住房、棚改房建设,要按规定实行土地划拨方式供应。这既能降低建设成本和租金水平,又能增强融资的吸引力,还有利于逐步改变一些地方收入过于依赖土地出让的状况。土地供应要坚持民生优先,把宝贵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同时,也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地,为扩大住房有效供给提供支持。

  四是确保分配公平。这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也是民心工程的关键。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目的在于惠民生、促公平,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如果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会事与愿违,甚至造成新的不公和社会矛盾。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这一公共资源分配好管理好,必须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完备的政策制度。要强化住房分配监督管理,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还要做好人口、住户、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掌握基本情况,推进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分配公平公正,做到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使准入退出的结果让社会信服、让百姓满意。对违反规则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五是实现持续运转。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的职责,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既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又能持续运转。在项目实施中,要调动各方面参与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增加资源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住房建设中,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开发,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质工程。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存量会越来越大,如何管理好、运营好这些住房,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在这方面,不能再走过去公房管理的老路。要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住房和公用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六是加强机制建设。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必备基础。建机制,就是着眼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加强机制建设。建机制,不仅需要事前做好顶层设计,形成一整套科学的制度和标准,还需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逐步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规章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上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地域性很强。在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中央统一政策下,充分发挥各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创新,完善操作措施,创造新鲜经验,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新路子。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今年2月,受国务院委托,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中央要求,各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各地区应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公开建设目标,分解工程任务,落实责任制度,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指导地方落实好已有的政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监督考核是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重要抓手。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督查考核,对资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建设进度滞后的地方,实行约谈问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是“济困钱”,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碰资金安全这条“高压线”。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督查管理,确保每一笔钱都真正用在纾解群众住房困难上,对顶风作案者、违法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既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又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两者不可或缺。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去年以来,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成果尚需巩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着力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市场有效供给,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加强市场预期引导,不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

  “十二五”时期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开工建设千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这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行政能力的重大检验。我们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打好这场标志性重大民生工程的硬仗,完成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工程的硬任务,造福广大人民群众,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特有贡献。(本文是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形成的。)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刘羡】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