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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招商引资者状告县政府要求兑付370万奖金

2011年10月24日 07: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00万元和30万元,这两者整整相差370万元。为了370万元奖金,姜大成到处奔波,甚至诉诸法院,但最终,法院只作出了再给他20万元奖金的判决。

  姜大成认为,自己不是这20万元就能打发的,他始终坚持自己理所应得的奖金数额应该是400万元。虽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高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但他仍然不死心——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他反复提到,“政府说话不能不算数,那明明是印在政府红头文件上的”。

  这370万元奖金背后的争议,还得从7年前姜大成参与的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的一项招商引资项目说起。

  协助招商引资,得了“名”却没得够“利”

  49岁的姜大成是浙江长兴人,长期在外投资办厂。2002年,他来到江苏省沭阳县,与人合伙在该县胡集镇办了一家有色金属加工厂。

  在姜大成到沭阳投资办厂一年多后,跟他熟识的沭阳县胡集镇党委书记杨金国调任沭阳县招商局局长。姜大成说,由于招商任务重,杨金国请他牵线搭桥,招商引资。

  2004年4月,姜大成偶然获知他在浙江长兴老家的同学张天任正在酝酿大规模的投资计划,准备在山东高唐县投资建工业园,并且已经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得知这一消息后,姜大成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跟杨金国说,能把张天任拉到沭阳投资就好了,因为张天任的浙江天能集团是以制造电动车动力电池为主业的大型集团,投资项目都是数亿元甚至10亿元级别的。

  杨金国听后很高兴,让姜大成一定努力把天能公司引到沭阳来投资。姜大成说,他原本并不知道招商引资有什么详细的奖励举措,但有一天,杨金国和沭阳县一位周姓副县长一起过来找他,并带来了一份红头文件。姜大成看到,这份红头文件是沭阳县委、县政府发出的,名为《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人奖励办法》。

  姜大成告诉记者,周姓副县长向他表示,只要他能拿到项目,按照奖励办法,固定资产投入200万~1000万元的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1000万~5000万元的奖励0.8%,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要是拿来1亿元投资,就能奖励100万元”。

  不仅如此,姜大成还看到,这份红头文件还规定,像姜大成这种非沭阳人士,还可以授予其本人“沭阳县名誉公民”或“沭阳县贵宾”称号。

  已经调离沭阳的杨金国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文件的存在,但他表示,已经不愿意再评价此事。

  据姜大成称,当时他还问,自己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费用,但对方告诉他,不仅不需要他掏钱,政府还会对他在招商过程中因无暇照顾生意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助。

  “当时这位周姓副县长还告诉我,至于奖金,红头文件写得很清楚,因为我不是沭阳的政府工作人员,奖金直接发给我本人。”姜大成说。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允诺,姜大成对这次招商引资分外用心,不仅多次亲自前往位于浙江省长兴县的天能集团总部找张天任,向他详尽介绍沭阳县的多种优惠政策,极力推荐沭阳县的良好投资环境,还多方邀请张天任的同学、同乡当说客,动员张到沭阳投资。在双方有了合作意向后,姜大成还亲自陪同天能集团的高管到沭阳实地考察,且多次带领沭阳县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去浙江洽谈合作项目。

  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后,姜大成一度认为,有付出就得有回报。虽然沭阳出台了对引资人的奖励办法,但他并不放心,觉得应该签一份合同比较稳妥。

  为此,姜大成咨询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但他得到的答复是,这一奖励办法就相当于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只要将项目引进到沭阳,即是对沭阳发出的要约,而沭阳县政府同意该项目的引进开办就表示同意按照奖励办法兑现奖励承诺,双方就有了奖励合同的法律关系,所以根本没必要签合同。

  2005年3月9日,沭阳县与浙江天能集团达成投资意向书,浙江天能集团决定在沭阳开办江苏天能电池有限公司,投资生产蓄电池,整个项目分三期进行投资,预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双方在投资意向书中约定,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两亿元,且应于2006年5月18日前竣工投产。

  一周后的《宿迁日报》以《沭阳项目推进取得重大突破 总投资10亿元特大工业项目成功落户开发区》为题报道了此事。

  上述报道载明,“去年9月,通过先期到我县投资的浙江客商姜大成介绍,沭阳县招商局了解到天能公司将加快产业转移,并已经考察了十几个省市的重要信息后,局长杨金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

  随后,双方很快签订了正式的投资协议,并开始了项目的动工建设。

  2005年4月26日,姜大成被授予“沭阳县荣誉公民”的称号。一切看起来都在往“多赢”的方向发展——至少姜大成因此在沭阳得了“名”。

  但到了分“利”之时,姜大成却发现,分到自己头上的奖金数额与自己的预期相差甚远。

  2006年2月4日,沭阳县政府因天能集团项目奖励给沭阳县招商局60万元,沭阳县招商局通知姜大成前去领钱。

  6月28日,姜大成兴冲冲地跑到招商局,却发现他能领取的奖金数额只有18万元。

  他极不情愿地在领取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注明“此款为本人暂领”。姜大成认为,18万元的奖励与之前政府方面给出的承诺太不一致了,“这首期60万元都应该奖给我才对,没想到才分到了区区18万元”。

  双方的争议由此而起。2007年9月5日和2008年2月15日,沭阳县招商局又因天能集团的项目分别获得了46.2万元(含另一项目奖励)和32万元的奖励。姜大成在2007年9月5日领走了12万元奖励,他再一次写上了“此款为本人暂领”的字样,表示并不认可这一数额。

  但让他没料到的是,在打官司之前,这前后加起来的30万元是他因浙江天能集团项目而从沭阳县政府获得的所有奖励。

  “差距太大了,浙江天能集团在沭阳的固定资产投资很快就超过了4亿元,我实际应当获得的奖励是400万元才对,结果才得到了区区30万元。我当然不服。”姜大成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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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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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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