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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检讨“花光预算”防止突击花钱(2)

2011年11月14日 09:0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反思

  预算体系值得思考

  现行的财政实行的是“零基预算”,何意?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意即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所有的基本经费都应“归零”。尽管专项经费允许结余,但由于部门害怕下年度预算经费被削减,总会千方百计将所有经费花光,而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却置若罔闻。

  当一个部门和地方的预算多得花不完的时候,其就会采取“集中花钱”的惯用手法。事实上,“天价采购”的本质,一方面在于“仔花爷钱”不心疼的心态;另一方面,在于其预算经费过多,盘子过大,只好拼命用度,并导致了年终“集中花钱”的财政经费使用怪象。

  近两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集中花钱”现象更加严重。一些单位到了年末,面临着“花钱的烦恼”,千方百计找票冲账。在为花钱而花钱的目的下,“天价采购”现象的出现,就不足为怪。其他诸如少支多报,滥发福利等各种腐败行为,也相生相伴,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治研究院教授王敬波认为,“年底突击花钱,行政成本很可能被无度使用,实际上很容易造成行政机关内部的腐败。”

  为花光而花光的体系“倒逼”,从本质上还是现行财政预算体系和监管体系出现了问题。解决之道,恐怕还得从预算公开和强化监管上入手。(唐伟)

  析因

  监督和处罚都要有力

  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了如下问题。

  第一,招标不透明,不公正,不公开。很多的政府招标采用模糊概念,不写清招标的具体项目。有意设置招标公布时间,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发布,错过时间。增加采购方条件,故意设置障碍,让利益相关单位中标。湖南省的这次政府招标就是这样的一种操作模式——抬高最低投标价。规避了竞争对手,还有什么做不到呢?

  第二,法制不健全,落实乏力。政府采购虽然也出台了《政府采购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严重变形。湖南省的这起天价采购,就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如果排除腐败的因素,那么让业内人士瞠目的价格是如何出台的呢?其实,政府采购是一个复杂和专业的问题,从事政府采购让政府定价无异于让门外汉踢足球,还有多少的准头呢?而且让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这场比赛还会有多少悬念呢?

  第三,缺少外部的监督机制,使“无论怎样采购都正确”的笑谈成为事实。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公共资源的效用效益,防止公共资源被过度地使用或被滥用,第三方监管是完全必需的。虽然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有一个政府采购处,但是只凭它怎么能监管全国。如果要强化监督,不妨纵向设立一个不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监管机构,这样的机构不一定要到县,可以每年对地方政府采购实行招标前的预算和招标后的核算,并予以公开。

  第四,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使采购者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不敢涉雷池一步。(章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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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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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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