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行政体制改革六大攻坚任务
——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建华谈行政体制改革热点
要保证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就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文/李建华
党的十六大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十七大提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观察行政体制改革的多年努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已迈出重要步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所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日益提高,行政监督、行政问责不断增强。
今后十年,将是我国推进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历史时期。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将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要保证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十六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推进财税、投资、金融等方面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进一步转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明显增强。
政府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2003年和2008年先后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建立了以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的政府机构框架,机构设置和职责体系趋于合理。同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展开,地方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行政层级改革深入探索。积极稳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截至2011年底,有20多个省份进行了财政体制省直管县和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权限的试点。这些探索对逐步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此要求,各地大力推进行政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工作,政府立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立法质量显著提高。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问责制度。
阳光政府建设持续推进。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全面推进、逐步深入、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11年,有90多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决算。目前,政府各部门公共事务听证会成为常态,“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加快。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行政运行程序更加规范。
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国务院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和31个省、区、市的总体预案,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经形成,政府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各级政府更加注重接受公众监督,着力加强政风建设;注重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2005年我国颁布实施《公务员法》,促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