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直接取消省部级以下公车 降低补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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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伍皓所说的“相对固定用车”,是否算是中央文件指出的“专车”?区别是什么?
叶青:应该说,制度上的规定是很明确的。专车就是专人使用,专人驾驶。非专车,就是多人使用,一人或者多人驾驶。
之所以出现“相对固定用车”,就是因为近十年来财政状况好转之后,政府部门的公车多了,哪怕没有资格配备“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但是因为数量多了,就会造成事实上的“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比如,一个单位里,一把手的用车,一般人都不用,即使用车紧张也很少考虑,这就是事实上的“专车”。其实,很多官员根本不在乎名义上的承认,只要事实上得到实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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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现在的问题是,事实上的“专车和相对固定用车”比较多?
叶青:问题就是如此。你可以搜索一下“村长论坛”这个关键词,就会发现已经成为“豪车云集”的替代词。在村长论坛上,奔驰、宝马、劳斯莱斯、雷克萨斯等豪车随处可见,车牌号则有“888”、“666”、“777”、“999”……不是车展,胜似车展。
你说村长算什么级别,公务员序列都不算。原因就在于制度上没有规定,只提到省部级和副省级,其他没有涉及,所以一些单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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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此次事件,不少媒体都提到1994年9月,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明确“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到了2011年1月,中办、国办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关于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才能享有专用公车待遇的规定,在中办发[2011]2号文件中没有被改变或废止,你认为原来的规定是否有效?这是否就是目前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原则”?
叶青:一般来说,新文件替代老文件,都会在文件后注明新文件自何时起施行,原文件何时起废止。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这意味着与新文件没有抵触的地方,继续有效。
据我所知,这也是目前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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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为何事实上的“专车”现象却很严峻?
叶青:关于近30年公车使用中的问题,有几个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是1993年。1993年,广东东莞沙田镇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这一做法被称为货币化改革模式,它的最终目标是取消所有公车,被认为改革效果最彻底。
因为1993年前后,关于公车使用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并有改革,所以才会在1994年推出《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之后,关于公车的管理,一直是有序进行的。
1998年,大庆市准备车改时曾经做了一个公车使用的调查,结果是“三个三分之一”:领导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办私事占三分之一,司机办私事占三分之一。现在有人提出是“四个四分之一”,即“领导家属办私事占四分之一”。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003年。2003年,我作为民主党派人士正好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到湖北省统计局任副局长。刚去的时候,发现单位公车很少,除了局长有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外,副局长是有事才派车。所以我干脆实行车改——“自购私车,一月补助1000元,出武汉市实报实销”,不“与人争车”。两年后,财政好转,几乎每一位副厅级都能有相对固定用车了。
接下来的十年中,几乎是中国公务用车最为铺张浪费的时期,既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时期,也是权力受到监督制约较为宽松的时期。因此,我在全国人大会上八年呼吁车改。
第三个时间节点是2013年。由于《人民日报》把“车轮上的铺张”与“舌尖上的浪费”相提并论,使得今年关于公车使用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的影响下,相信会有新的变化。有理由相信2013会是“车改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