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从根本上改革了现行复杂的天然气价格体系,是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向市场化定价迈出的关键一步。改革试点实现了两个重要突破: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选择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二是引入了计价基准点的概念。确定了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原则。定价方式总体向美国、英国等天然气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的定价方式靠近。
改革试点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带来重要突破
近几年中国天然气消费以两位数的速度上升。2001年-201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3.5%,消费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6.1%。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为951亿方,表观消费量达到1073亿方,净进口122亿立方,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2011年1-11月,我国天然气产量914亿立方,同比增长6%,同期表观消费量1159亿立方,同比增长20.5%,净进口245亿立方,对外依存度达到21.1%。
此外,我国天然气定价体系复杂。除了不同消费对象所能获得的价格不同外,不同气田、不同管线的价格也是五花八门,从最低的新疆气田、西气东输供居民和化肥生产厂家每千立方790元,到最高的大港、辽河、中原油田供工业用气的每千立方1570元,差别巨大。
进口气数量的不断上升,内外气价差别巨大,加之国内气源不断丰富导致成本定价难以为继,直接导致了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试点的加速推出。对于改革试点明确的四大思路: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准,对门站价格动态调整,放开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业内普遍认为“净回值”定价法和“计价基准点”的引入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突破。
中国石化有关专家认为,改革试点实现了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重大突破。最重要的两点是“净回值”定价法和“计价基准点”的引入。净回值法定价将彻底改变目前的成本加成法的缺点,既统一了不同气源的价格,又方便采用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来调整气价,起到引导清洁能源的合理消费、体现清洁能源的价值的作用。基准点的引入体现了天然气价格区域性特征,简化了定价流程,有利用合理引导天然气流向,引导生产、消费格局的改善。
金凯讯石化财经总经理张魁宽认为,按照“市场净回值”为天然气定价,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天然气长期合同中被广泛使用。选择上海作为中心市场基准,扣减管输费换算出其它城市的门站价格,将形成东部天然气价格高,西部价格低的格局。符合我国东部经济发达、消费承受能力强,西方经济欠发达,消费承受能力相对弱;东部远离气源,西部靠近气源的特点,符合经济规律。从目前来看,是最为科学、并具备很强操作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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