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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迈大步 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担重任 (2)

2011年12月28日 15:3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担重任

  改革试点选择上海市场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按照两者的进口价格作为价格参照基准,并分别按照60%和40%的权重计算等热值的可比能源价格,将此价格的90%作为中心市场天然气门站价格,即基准价格。

  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试点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没有选择原油,可能是考虑原油与天然气运输、定价方式、消费对象的差异。试点定价的天然气主要是管道气,而原油除了管道运输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所以天然气的区域属性很强,两者差异大。此外,天然气是终端消费品,目前在国内民用消费占很大比例,而原油是原料,消费对象主要是炼厂,将天然气价格与原料挂钩,机制会很复杂,操作过程不好把握,透明度容易受到质疑。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天然气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单卫国认为,第一,改革试点是以可替代能源为基准,应该选择最终消费能源产品;第二,试点制定的是门站价格,而不是日本的进口价格,选择原油暂不合适。从可比性、替代性,市场化程度高的角度看,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较为合适。

  有关专家透露,价格形成机制曾一度将煤炭纳入替代能源品种范畴,但经过调研发现,在环保压力不断增加的趋势下,部分国家参考煤炭定价的公式中,都增加了环保损害系数,不是简单的煤炭价格。而在国内存在太大的不确定性,最后只好放弃。

  不过,在采访中也有专家表示,目前,中国进口燃料油消费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地方炼厂用于加工成品油;一是船供燃料油。直接用于发电、民用、工业燃烧的量并不大,特别是民用燃烧的量很小。选择燃料油作为替代品是目前最合适的方式,但在全面推广时,可替代能源品种应该逐步丰富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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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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