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组织申请公开云南铬污染企业融资信息被拒
“不能向你(单位)公开此信息”、“目前仅限于内部使用,暂不能向社会公开和查询”……指着6份书面复函上不约而同使用的类似字眼,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流域”)项目官员陈渝说,“这些回复几乎什么都没说。”
2011年8月云南省陆良县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一直关注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关系的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流域”向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银监局和云南省环保厅提出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为肇事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信息及贷款情况,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与环保部门针对这一污染事件的信息协作情况。
同时,“绿色流域”还与23家环保组织一同向16家银行发出公开信,询问其与肇事企业的信贷业务关系。陈渝表示,此举是为了了解铬污染事件背后的利益链条及云南省相关部门落实中央绿色信贷政策的情况。
3个政府部门婉拒信息公开申请
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环保部门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
2011年6月,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两名承运人偷偷将5000余吨剧毒铬渣废料随意倾倒在山坡上,造成当地农户77只牲畜死亡,继而该企业被曝出还有数万吨铬渣被露天堆放在南盘江畔。这起恶劣的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之后,环境保护部对陆良县所在的曲靖市实施区域限批,这是环保部门开出的最严厉的行政惩罚手段。但不久之后就有媒体报道,铬渣还未清理,肇事企业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竟已部分恢复生产。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徐建根也公开表示,“将在近期启动中小板的上市计划”,“污染这个事,其实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
这令长期关注绿色信贷政策的“绿色流域”工作人员十分忧心。
陈渝说,“我们希望了解,环保部门是否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了肇事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信息和环境违法信息?人民银行是否向环保部门提供了企业的融资信息?云南省银监局是否对商业银行进行了风险提示,对银行与肇事企业之间的信贷活动进行了监督?”
但申请过程曲折艰辛,陈渝与同事们历时一个月才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信制作成符合要求的格式,被各部门受理。又经过了两个月的等待,才陆续收到答复,但回应内容让他们很沮丧。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回复说,为陆良化工提供贷款的银行信息及贷款情况“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公开。而环保部门至今没有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任何有关肇事企业的环保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至今也没有向环保部门提供该肇事企业的融资信息,所以这两类信息也不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