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组织申请公开云南铬污染企业融资信息被拒(3)
“绿色流域”还特别提醒,目前的文件仅要求环保部门向人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而没有提到人民银行是否应向环保部门共享污染企业的信贷信息,“这种单向的信息传递很难使二者间形成有效的合作,将绿色金融政策落实下去。”
“绿色流域”在报告结尾提问:在环境和公众安全这样的重大利益已经受到破坏的时候,政府是否以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来应对公共事件和公民社会的合理诉求?
“公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应是绿色经济的加速器”
值得一提的是,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绿色流域”还与其他23家环保组织联名向16家中资上市银行发出公开信,希望了解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陆良化工及其两家关联企业是否有信贷业务关系。
“如果贵行确为陆良化工或其关联企业提供了贷款,我们请贵行关注并认真审查上述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以此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依据,并向公众披露贵行的处理措施及结果;如果贵行与该三家公司没有信贷关系,也请回函以便公众知晓。”公开信中说。
但至今,只有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进行了回复,声明其与三家企业并无信贷业务关系。
“也许大多数银行认为,他们没有义务回答我们的询问、公开信贷信息。”“绿色流域”主任于晓刚对此表示理解,但同时表示“很遗憾”:“绿色信贷既关系着银行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形象,又关系到环境风险管理。如果予以贷款的企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可能会损害到债权的收回。”
于晓刚介绍,国际银行业公认的融资标准“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
目前,我国银行业已接受了“绿色信贷”的概念,但离国际标准还相距甚远。“绿色流域”已连续两年对14家中资上市银行的“绿色信贷”政策履行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反映中国银行业的环境趋势。
“我们希望中国银行业建立和实施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政策,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资金配置作用。绿色信贷政策正在扭转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但速度非常慢,公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是加速器。”于晓刚说。
尽管从具体的、现实的结果来看,“绿色流域”在此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向银行发公开信上几乎一无所获,但于晓刚认为,“我们通过这次行动了解了现实,把这个结果告诉公众,政策落实到了什么样的状况、公众知情权的限度在哪里、哪些方面还有改进的空间。”
记者 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