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缴税、退税
试点政策提及的缴费,买方要缴税,那么,卖方是不是要缴税?
答:征房产税是针对买家的,和卖家无关。
按规定,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税的缴纳究竟是将一年的税款平均到一月缴纳还是次月起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产税?
答:房产税具体该怎么交纳,现在大家都很关心,不过暂时还没有明确出台缴纳规则。应该是一年交一次。
《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如果居住证不满三年就要收房产税,那么居住证满三年以后退还房产税时,他们有无购房面积的限制呢?在房产税退还期间产生的利息,到时是否也会一并退还市民?
答:非本市居民居住证期限固定后,是可以申请退还房产税的,不过到时新购房也不能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起征点这个规定。至于这些交纳的房产税在“保存”期限内产生利息问题是否会归还市民,现在出台的政策没有涉及。
关键词:评估
《暂行办法》规定,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就是由政府主导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那么,如何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呢?评估是否收费?如果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价值评估就是根据合同价格来计算的。新购的房屋是按照合同价来收税的,但是,几年以后,到底是按照合同价还是最新的市场价来收取,目前规定中还没有明确。
如果已有住房超出了人均60平方米,那么新购住房时,存量的超面积房按什么价格征收呢?按合同价还是按照评估价?
答:根据规定,如果一个居民家庭原来拥有的住房面积已经超出了“人均60平方米”,那么在新购住房时,所缴纳的房产税是按照该家庭新购住房的面积来计算的。
存量房只是在新购住房时需要计算面积,但政策不针对存量房收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包括在外地的房产吗?
答:按照目前的政策,在征收房产税时,不包括外地房产。
网友“祥子的呼唤”问:在1月28日房产税开始实行前卖了房子的上海市民,如果想买新房子有无影响?
答:已经卖掉的房子就不算面积了,也不会受到房产税的征收影响。但是有个问题需要注意,这个卖掉的房子必须是到房产交易中心过了户。如果只付了定金,就不行。过好户的房子,以后购买了新房后可以按照这次出台的政策再申请房产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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