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房价飙升是货币与信贷快速扩张的结果

2011年04月06日 09:1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要避免调控力度大吃亏力度小得益

  □郑奋明

  2003年起政府就开始调控房价,从“国六条”到“国八条”再到“新国八条”,每次一出台调控政策,都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然而,就是在多次的“最严厉”的调控中,中国的房价不断刷新纪录,一线城市的房价更是数倍地涨。广大工薪阶层越来越被抛弃在高昂的房市之外。房地产市场越来越成为投机者的游戏和天堂,在近十年房地产市场的狂欢和盛宴中,造就了许多的房地产富豪以及无数的房奴,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过0.5,远超国际0.4的警戒线,这其中与房地产的畸形发展有相当的关系。房价问题不仅成为民生问题、社会问题,而且成为政治问题,房价能否回归合理的水平,房地产发展是否回归以人为本,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水平。

  解决高房价问题首先要深入分析房价上涨的根源

  显然,目前这样的调控目标和手段是无法满足民众的要求和愿望的。要解决高房价问题,首先需要深入分析房价上涨的根源何在。

  房价的飙升首先是货币与信贷快速扩张的结果。我国的广义货币总量M2从1999年的11.99万亿增加到2010年的72.6万亿元,是1999年的6倍,信贷与货币的增长速度远超GDP的增长速度。2009年M2增长27.7%,该年的GDP增长仅为8.7%,2010年M2的增长19.7%,该年的GDP增长为10.3%。这些超发的货币是导致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注意观察此间货币增长与楼市的价格关系,基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投资环境的恶化和投资渠道的狭窄。我国实际存在的银行负利率,以及股票市场的不健康,大量的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融资,很少考虑给股东回报。使大量的社会资金为了保值增值而涌入房市,因此推高房价。

  房地产政策的缺位。住宅是公民的基本需求和权利,住宅又是与一般充分竞争的商品不一样的特殊的商品,它与土地、水、空气一样是满足人基本需求的生存条件,作为住宅基础的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不应当被垄断和无限制地占有的。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普遍都对占有土地资源有种种的限制和条件,使其占有土地资源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普遍征收物业税。但我们国家的房地产政策缺少对占有房地产的限制,促使一户可以无限制地购买无数套房子,且其占有成本几乎为零,客观上造成一户多房,多户无房的极不合理、极不公正的现象。正是这种垄断和囤积推高了房价。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所有囤积土地和房源的都获得了暴利。

  急功近利,把房地产发展当成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为了GDP而发展房地产。一旦外需不足,经济不振,便通过廉价贷款、剌激政策等推动房市的发展;一旦经济过热,就压一压。房地产政策左右摇摆,缺乏长远的战略和规划,房地产发展偏离了以人为本的宗旨。

  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土地财政”占全国财政比重高达33.75%。在现行国家财政税收体制下,地方政府事权多,财权少,不得不严重依赖土地财政。这也是地方政府对房价调控缺乏积极性的原因。要地方政府主动降低房价,减少土地出让金,无异割肉。

  缺少统一的房地产政策。当前由各地自行制定房价调控目标,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原则,实际上造成调控力度大的城市吃亏,而不调控或调控力度小的城市得益的情况。

  没有国家统一的房地产政策和调控目标房价调控难以成功

  鉴于形成高房价的多方面原因,笔者认为需要综合采用以下主要对策和措施:

  首先,中央银行应当管好流动性,收回超过经济实际增长因而属于过度增长的货币。同时提高银行存款利率,更不要让CPI超过存款利率。

  其次,改善社会投资环境,规范和加强对股市的监管,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股东的公司,体现股东的利益和权利,给股东以应有的回报,让社会有更多的可靠的投资渠道。

  再次,改革现行国家的财政税收体制,实现事权与财政的匹配,应当让地方政府享有更多的财力办事,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另外,对超过当地平均住房面积的住宅及物业征税,使之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遏制和打击炒房和投机。

  以上对策与措施,可能更多的要由中央政府主导和制定,地方政府更多的是执行和实施,如果没有国家统一的房地产政策和调控目标,仅靠地方政府的自觉行动,房价调控是难以成功的。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