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土地流转方面也有一个调整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初,土地承包到户后,国家严禁土地转让;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克服农户经营规模过小的问题;1990年,国家提出少数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原则。政策调整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与时俱进相适应的过程。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沁阳市在既有法律、政策框架的基础之上,于2008年4月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对土地流转的原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了规范,并且成立了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截至目前,该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56696亩,分别占全市家庭承包土地面积、承包户数的13.5%和18.5%;规模流转千亩以上的7宗,500亩至1000亩的6宗,100亩至500亩的43宗。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土地流转是当前实现农村土地增值的有效路径,也是顺应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适时之举,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相关链接
拍卖土地经营权
2008年9月11日,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拍卖、竞争性谈判大会”召开,该市首批20宗2200.06亩土地的经营权面向70位竞买人公开竞拍、谈判。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拍卖方面,沁阳此举开先河。
据了解,土地经营权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到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登记,意欲在本乡镇流转的,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按照供求信息安排二者协商,如果地块面积大且想要在全市范围内流转的,由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发布公告,有承接土地经营权意愿的先到中心登记,填写《承接土地流转申请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才算取得参与资格。
凡是一块土地竞标人超过三家的,该市对土地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凡是竞标人在三家以下的,则安排一名见证人到场,供需双方进行竞争性谈判。成交之后,双方签订《拍卖成交确定书》,并由公证人现场公证。
按照该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竞拍和竞争性谈判暂行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交易以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为原则,竞拍所得分配给出让农户,受让方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通过一系列的规则、规定和公开竞拍、竞争性谈判等办法,沁阳市土地流转工作正在由自发向自觉、由分散向规模、由无序向规范、由约定向法定、由粗放向高效转变。以期使土地流转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发挥效益,造福于民。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