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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后清退难 保障房退出机制亟待立法

2011年11月14日 11:2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保障房的退出机制有了,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退出,但怎么退?如果不退怎么办?由哪个部门来专门做这项工作?”

  “你这么大声怎么能租到房啊?”10月28日上午,当《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嘉园小区里询问出租房源时,被住户刘大娘一把拉住,她小声地说,按规定,这里是经济适用房小区,房屋不能出租,否则要被政府收回,“只能偷偷地问”。

  刘大娘的警惕源于几天前的一条新闻——有关部门近期将严查保障房租赁现象。但她还是透露:小区一位住户搬家了,委托她帮忙留意招租。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50多平方米,租价约3000元/月。

  类似石景嘉园小区暗地出租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并不鲜见,在本刊记者采访中,多位受访者坦言,其所居住的经济适用房都或多或少存在对外租赁现象,这已是公开的秘密。

  事实上,保障房后期管理中的问题已沉疴多年,早已引起主管部门关注。

  10月下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坦承,有个别“开着宝马去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发生,但不是主要的,说明在管理过程中还有问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退出机制。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还可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姜伟新近期也表示,住建部将进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

  “退出机制有了,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退出,但怎么退?如果不退该怎么办?由哪个部门负责执行?”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王晓庆认为,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后,如何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既是下一步重点,也是难点。

  石景嘉园小区中的刘大娘所住的是一套两居室的经济适用房,她指着不远处的一处商品楼说:“那个小区起价近2万元/平方米,我们这个楼盘售价只有约4000元/平方米,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国家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是雪中送炭。”

  可是,住进小区近一年来,刘大娘却发现,不仅有住户将房屋对外出租,还有多位住户拥有小轿车,“一到晚上车位停得满满当当,最豪华的,还有宝马轿车”。

  按照北京市现行政策规定,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有严格要求。以三口之家为例,家庭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据此标准计算,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购买和消费高档轿车是相当困难的。

  采访中,业内专家特别指出,尽管购买两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各有不同,但是,申请条件中要求的“家庭总资产净值”,都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有的人抱着住进新房就万事大吉的心态”,位于石景山区金顶阳光保障房小区的住户胡先生告诉本刊记者,在他所住的小区,有些住户会在入住保障房后购买车辆,“这是因为存款等家庭资产容易瞒报,汽车就不一样了。”

  而令胡先生更为不满的是,在金顶阳光保障房小区唯一一栋廉租房中,也有部分住户拥有私家轿车。

  由于无法逐一核实小车的登记信息,停放在廉租房楼下的汽车是否为户主所有,记者不得而知。可是,通过连续三天的观察,记者发现,确如小区居民所言,这栋100余户住户的廉租房楼下停有两排小车,约有2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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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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