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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观保障房退出机制:入住后清退难 亟待立法 (2)

2011年11月14日 11:2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受访居民还告诉记者,小区内有的住户还将房屋对外出租。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大爷说,他所在的限价商品住房楼栋约160余户中,有十余户将房出租。廉租房也有少数人对外租赁房屋。

  而今年10月,经北京亦庄房地局核实,亦庄开发区的鹿海园四里人才公租房也有承租者转租公租房,目前这三套公租房已被收回。

  本刊记者了解到,除限价商品住房政策没有规定不许出租外,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均不允许转租转借。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当前,需要进一步明晰住房保障的目的,区分两类不同的受保障群体,一类是收入增长潜力较大的,尤以刚毕业的青年人为主,政府对其在住房方面只需给予临时性帮助,如公租房和货币化补贴;另一类是收入没有可能大幅改善的,尤其是上年纪的五保户、低保户,政府则有义务将其住房需求背负起来,以经适房和廉租房方式予以保障。“前者是‘公共服务’,后者是‘社会救济’,若将二者混为一体,易导致乱象。”

  “更为关键的是,需尽快完善健全相关机制,才是遏制乱象蔓延的治本之策”,受访业内专家说。

  严格筛查准入

  事实上,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审核、租售管理、退出机制等均有严格规定。

  2011年9月末,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王晓庆说,从审核到管理,政府部门多措并举,一直在努力探索。首先是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在街道初审阶段,主要审查申请家庭包括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在内的四方面材料。审核的同时,还将派出两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根据实地调查情况认真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签字确认。再者是组织评议,推广社区“听证会”制度,由住房保障部门及社区居(家)委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听证小组,对所有的申请家庭,就个人申请的几项内容当众公开,并对听证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在熟悉的周围邻里面前,申请者瞒报的难度就加大了”,王晓庆说。

  北京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截至目前,北京仅在街乡初审阶段便查出3万多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王晓庆说,街道审核完后上报至区住保办,由他们复审。他们主要负责审查申报者的资料提供是否齐全,网上信息录入是否正确,是否按标准配租配售,进行二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退出申请,符合标准的报送市住保办,发现问题则退回到街道,重新补齐或查实申报材料。北京市住保办依据区里提供的材料再次审核,并通过公积金、社保、税务、车管等部门筛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备案,疑似有问题的退回区里重审。

  为防一些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者投机取巧,从去年4月开始,北京市住保办在全市范围内,对已通过资格备案的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建立了同房屋产权、公安、社保、地税、车管等部门联动查询机制。

  王晓庆举例说,市住保部门通过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后,将自动生成电子表格,一旦超过设定的标准值,便会出现提示。登记在申报者名下的汽车、房屋等信息一览无余。不符合标准的,这一信息会及时反馈给区住房保障部门,以便下一步作重点核查。“在去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核查行动中,发现了利用假身份证、假户口、假工作单位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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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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