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提高信息公开 推行行政问责制
在中央高度重视下,行政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坚冰已经打破,航线已经开通,只要坚持改革不动摇,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胜利。
从2002年以来,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又走过了十年历程。十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体制改革,十六大、十七大两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和历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对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论述,强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回顾十年,行政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成果,主要集中于十个方面: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这十年间,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始终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放在首位,提出了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四分开”,目的在于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解决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在管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
为了进一步转变职能,政府不断落实“三位转换”,即:凡是政府职能“越位”的应当“退位”,把由政府管过头的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坚决移交出去;凡是政府职能“错位”的应当“正位”,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解决上级政府“权大责小”、下级政府“权小责大”以及财权事权不对称等问题;凡是政府职能“缺位”的应当“补位”,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公民、社会组织和市场不能解决的,政府必须努力解决,且要坚决管住管好。
在“三位转换”之下,政府通过推进财税、投资、金融等方面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通过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积极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明显增强;通过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使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能承担起政府转移出来的专业性、技术性职能。
积极推进机构改革
十六大以来,先后于2003年和2008年两次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和十七大提出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两次政府机构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的政府机构框架,使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体系趋于合理。
特别是2008年进行的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机构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和亮点,突出了“大部门体制改革”和“权力相互制约协调”的特色,国务院首次推出了新建的5个大部,成功地迈出了一步。
大部门体制改革在地方更有明显的突破和优势。例如,广东的深圳和顺德,实现了政府部门整体性的变革重构。深圳在大部门体制改革前原有46个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31个,减少15个机构,机构精简幅度达到了1/3;顺德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将原来41个党政机构减少为16个,其机构精简幅度则达到近2/3。更重要的是,深圳和顺德的大部门体制改革,都形成和落实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