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提高信息公开 推行行政问责制(4)
构建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信息传播革命的加速发展,客观上要求提高政府治理的回应性和应急处理能力。突发性的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现在几乎可以与政府同步获得重要和突发事件资讯,这使得各级政府不能懈怠拖延,否则就可能面临被动局面。
着力建设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就是要提升政府对社会呼声和突发事件的反应、驾驭和处理能力。对于重大突发性的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行政首长和相关部门,确保政府部门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于突发性和危机性的公共事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需要制定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陆续形成25项国家专项应急预案、80项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31个省、区、市的总体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至此,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经形成,各级政府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26万个,3100多万正式职工,1000多万离退休人员,总共4000多万人,完全由政府负担。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国家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11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依据其社会功能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和从事经营活动三类。同时,根据职能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将公益服务单位进一步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确保其公益属性和生机活力。按照这样科学的划分标准,今后,属于行政职能的将来要转为行政机构,属于经营活动的要转为企业,属于公益服务性质的才保留作为事业单位。
现在,事业单位整体改革方案已经形成,拟在2011~2015年五年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建立新管理体制,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