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勾勒了具体蓝图。有专家表示,从其中一些关键的字眼中,可以窥见全面深化改革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如何升级。《决定》提出,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向外界传递何种讯息?针对上述问题,中新网邀请到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杨伟东,于10月29日上午12时30分做客《新闻大家谈》,为广大网友详细解读相关话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杨伟东表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是针对之前政府决策、行政决策当中出现问题的一种重要制度设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杨伟东称,宪法日和宣誓就职制度透露出来的是对宪法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