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二次金改案二审逆转 涉案9被告改判有罪
金改案二审判决爆吴淑珍收贿细节 手势比出2亿
台选举部门:金改案若定谳 扁子将失选"立委"资格
二审法官批扁夫妇以权生钱 宣判后苦笑"终于结束"
陈水扁律师团将就金改案二审判决上诉
台检方对扁夫妇遭重判表欣慰 或对量刑部分上诉
涉隐匿金改案巨款 陈致中、黄睿靓被判不得缓刑
前陈水扁幕僚马永成从无罪改判8年 称上诉到底
台湾涉陈水扁二次金改案部分企业负责人续判无罪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台湾二次金改(二次金融改革)案的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中,陈水扁家人只有陈幸妤获判无罪,陈致中夫妇又多一项洗钱罪。企业界被控协助扁家洗钱部分,只有元大马家的马维建及帮忙载钱及传递讯息的杜丽萍有罪,但合议庭审酌他们当时迫于无奈,均予以缓刑。
合议庭认为,吴淑珍当初从“国泰”世华保管室拿六千万元(新台币,下同)购买宝徕两户房屋的头期款,是准备作为陈水扁卸任后的住处,属单纯消费、处分赃物行为,并非为了洗钱;陈幸妤按月从账户汇款支付租金,有可能不知道房子是妈妈吴淑珍所买。
但陈致中、黄睿靓均曾进入“国泰”世华保管室,两人受过高等教育,应可预见保管室内存放逾于扁夫妇过去从事律师或担任公职的报酬,有可能含有犯罪所得,况且,他们在侦查时曾自白,一审时也曾声请认罪协商,加上将钱辗转汇到海外,以纸上公司名义在纽约曼哈顿买公寓,在弗吉尼亚州买一栋房屋,构成洗钱犯行。
黄睿靓在本案中虽获判6个月,且可易科罚金,但是否影响她在“海角7亿”洗钱案中的缓刑,有待台“最高法院”未来裁决。
此外,“国泰”世华保管室内7.4亿元搬到元大马家后,马维建要求拆封发现是钱后,曾希望吴淑珍尽速搬走,但吴淑珍透过杜丽萍转达:“为了怕‘国泰’世华的保险箱曝光,会再追到我们这里,到时如果现金还在就很危险。”这段话让合议庭认定马维建与杜丽萍当时已知那些钱是扁家不法所得,而认定他们帮助洗钱。
法官认为马维建担心扁家的现金放于住处恐让自己涉案,配合吴淑珍指示,以20多个人头账户存入银行后,为扁家在海外开设纸上公司,协助扁家隐匿不法所得;马维建与杜丽萍当时是因吴淑珍交代,不得不配合,加上在侦查中都曾自白,给予两人缓刑。
对于陈水扁透过律师指控台湾高院判决是政治干预,合议庭审判长张传栗说:“什么时代了,还有谁敢来干预、关说?”台“司法院”也发声明澄清,去年11月9日,马英九邀当局“五院首长”举行例行性的公开餐会,会中有媒体在场,马英九仅针对推动“法官法”及“廉政署组织法”等立法工作,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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