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6日被告沈阳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拆迁通告》称,根据沈阳市政府会议纪要(第229号)精神和丁香湖新城建设总体规划需要,市政府决定对丁香湖地块实施征地拆迁。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于洪区政府批准,发布通告。拆迁范围:大方士、小方士、英守村三个自然村。拆迁期限为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朱红所说的这份政府纪要,也正是通告中提到的沈阳市政府会议纪要。“没有任何手续,就一份市政府的开会记录就强扒了我们的房子?”第一天,朱红站在阳台上的行为让她家的房子没有被拆成。
但第二天,朱红家的房子还是被拆了。事情经过也相当蹊跷。朱红和村民都证实,第二天朱红开着车上街,却发生了交通意外。朱红觉得事情不对头,下车就往家跑,但被拦住了。等处理完事故,朱红的家已经是一片瓦砾。
6月6日,记者走访了英守村。从地理位置上看,英守村紧挨丁香湖南侧,村里的大道直通丁香湖,站在村头丁香湖即可映入眼帘。根据村民描述,村里主干道两侧为英守村的居民楼,但现在道路两边已尽是荒草,仅一座居民楼“硕果仅存”。道西的居民楼基地已被蓝白铁皮围起来。朱红告诉记者,自己就曾住在那里。
道西仍余一栋面目全非的粉红色居民楼。这里仍有两户人家居住,其中一户主叫赵连凯。记者看到,整栋楼的玻璃和门框、水管、电表已基本被拆除,楼道的扶手也早已不见,玻璃、瓦砾、尘土布满楼道。
赵连凯把一单元的两扇铁门用铁链锁起来,即使是白天。
赵连凯把自家的大门也用两块木板封了起来,要想进去只能弯下腰。赵连凯和妻子每天就这样弯下腰才能进入自己的家门。
现在的客厅里摆着沙发和床,而原来的3个卧室的窗子都被封死了,也没有了任何家具。“害怕拆迁的人从窗户爬进来。”赵连凯告诉记者,他已经在这里过了两个春节,“一天我们也不敢离开这,怕离开了就被拆了。”赵连凯跟妻子轮番守着这个房子。冬天为了取暖,他支了一盘小炕,他家的门、天花板都被他扯下来点火取暖了。
因为楼上漏水,赵连凯家的墙壁已经发霉,害怕拆迁的人爬进来,赵连凯把窗子都钉死了。“他们还没找我谈过。”赵连凯说,自己没签协议,拆迁方也没找过他。“就只能等着。”当记者问他为什么不签拆迁协议时,赵连凯眉毛挑了挑,“每平方米2175元的补偿,我去哪买房子?”
从赵连凯家的窗户望过去,楼下就是他们村长的院子。跟村民楼房不一样,村长家依然是一处平房。在荒草包围下,这两处住宅显得尤为显眼。因为村长不在家,记者没采访到村长。但村民告诉记者,当初动员村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村长,现在也没有签合同,“补偿太低”。
英守村共10栋居民楼,目前仅余一栋。两年过去,其他楼基处已是荒草过膝。而就在不远处,万科中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香湖盛景”已开始盖售楼处。
据村民介绍,英守村村民400余户,1000多口人。两年过去,目前仍有30多户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这个说法后来得到了英守村村书记徐政信的证实。
首例被法院认定“强拆”的强拆
就在2009年12月4日前后几天,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村民家的房子几乎同时被强制拆迁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45条和第46条规定,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先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依法取得有权机关批准的征地手续后,对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相关征地手续、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未经申请人民法院即强拆原告的房屋。2010年11月30日,于洪区人民法院认定当天拆迁行为违法。而根据本案的代理律师迟夙生介绍,这也是辽宁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