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全文)(2)
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审计情况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一个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为改革深化、体制转轨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发挥了“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等作用。
(一)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 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20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新农保试点和城居保试点,历史上首次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建立了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不断推进。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0.27亿人,增加到2011年的3.55亿人,增长12.15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05年的参保人数为2.16亿人,到2011年超过10亿人,增长3.89倍,社会保险在农村覆盖面快速扩大。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2005年覆盖人群分别为1.61亿人和3.45亿人,到2011年底分别超过6亿人和13亿人,分别增长2.86倍和2.77倍(2005年至2011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变化情况见图2)。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的加大和救助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7554.55万人,比2005年的2917.52万人增长1.59倍(2005年至2011年城乡低保保障人数变化情况见图3)。
从社会保障投入看,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倾斜,着力缩小区域间的社会保障差距。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对全国社会保障的投入中,中西部所占比重保持在80%左右,对中西部的投入由2005年的547.5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609.95亿元,增长5.59倍(2005年至2011年中央对东部和中西部财政投入情况见图4)。
中央财政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投入不断加大,对新农保的补助金额由2009年制度建立当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52.06亿元,增长31.72倍;对新农合的补助金额由2005年的5.4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01.77亿元,增长146.93倍(2005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对新农保和新农合补助情况见图5)。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
近年来,国家稳步提高了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水平,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扶,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基本养老保险看,2005年至2011年,国家连续7次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3.40%,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2005年至201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变化情况见图6),比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0.03个百分点。
从基本医疗保险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②
逐年提高,到2011年分别达到了77%、62%和70%。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报销比例③
近年来也稳步上升,农村尤为显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58.91%和45.00%,提高到2011年的64.10%和52.28%,分别增长8.81%和16.18%;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2005年的24.80%和23.78%,提高到2011年的49.20%和44.87%,分别增长98.39%和88.69%(2005年至2011年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变化情况见图7)。
从最低生活保障看,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保障标准分别由2005年的月人均154.30元和74.83元,提高到2011年的月人均288.04元和140.29元,分别增长86.68%和87.48%;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2005年的73.34元和28.37元,提高到2011年的227.92元和100.07元,分别增长210.77%和252.73%(2005年至2011年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累计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8)。
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为10.99%和11.40%,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分别高出7.62和8.03个百分点。特别是2007年在全国普遍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保障标准平均增长率比同期CPI平均上涨幅度高出14.02个百分点(2006年至2011年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率与CPI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9)。
(三)较好解决了历史遗留和特殊群体保障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不断改善被征地农民、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条件,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截至2011年底,累计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209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将1031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将31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不断增加,其中:资助参保人数由2005年的484.02万人,增加到2011年的6649.35万人,增长12.74倍;直接医后救助人次由2005年的253.73万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2367.27万人次,增长8.33倍(2005年至2011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和直接医后救助人次变化情况见图10)。
(四)有力应对了特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资金在应对自然灾害,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410.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029.1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381.60亿元;累计救助灾民59 588.40万人次,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 643.30万人次,开展冬春生活救助48 945.10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2191.30万间。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到生活救助方面的资金达769.24亿元,灾害中救助灾民947.79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593.20万间。这些资金的及时投入,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十一五”以来,社会保障资金规模迅速扩大,为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截至2011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 303.72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4.34倍,年均增长32.19%,98%存放在金融机构(2005年至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变化情况见图11)。
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在内的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④
由2005年的3418.4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4 164亿元,增长314.34%,比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增长幅度247.32%、267.40%,分别高67.02个百分点和46.94个百分点(2005年至2011年地方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与地方财政总收入、总支出增长率变化情况见图12)。
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由2005年的5278亿元增至2011年的21 100.17亿元,增长299.78%(2005年至2011年18项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变化情况见图13)。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和基金的快速积累,为提升公众信心、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多方位支持。